-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企业用于购买手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 一般纳税人购买机械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企业购买房屋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 购电梯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能不能抵扣?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企业用于购买手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只要是符合规定,发票开具的是企业的名称都可以入账做固定资产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买机械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通常情况下是允许全额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抵扣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购买机器设备的时间是在2009年1月1日后。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在会计上是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自从《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出台后,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时,相应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二,购买机器设备时取得了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想抵扣进项税额,除了购进的货物劳务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外,还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购进的机器设备没有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
虽然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前提条件是不得将其用于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
这是由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特性所决定的,只有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购买的机器设备才能够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没有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将其挪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抵扣了进项税额后,如果发生了非正常损失,例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机器设备损毁、被盗,则该机器设备购进时的进项税额就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转出。
同时,如果将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机器设备挪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要进行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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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房屋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只能抵押、不能抵扣。但是土地出让金可以扣除,也是不可抵扣的。 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5、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购电梯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另外,根据《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文件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企业购买电梯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能不能抵扣?
不可以。按照增值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及解释,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中的房屋,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不论是取得发票的单位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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