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合理避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规避企业所得税?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怎么合理减少企业所得税
这里我们看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中是收入减去可扣除项目,如果想要从企业所得税中达到节税效果,就必须提高扣除项目的占比,接下来我们一一讲解。
①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在税法上指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来自国家对于企业资金的资助都不需要缴税,所以这里我们就需要在企业如何获得这些资金来下功夫。⑴一种方式是选择特区,园区,高新区,开发区落户,在这里注册公司,您的公司将会享受最优惠的政策,另外还会获得一部分的财政资金返还,另外从事特定行业,比如新兴材料,高新科技产业,以及某些特种行业,都会拿到政府一定比例的资助,或者入股,在这里就会有很多的政策优惠,有些还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这个和自身从事的行业有关。
②免税收入在税法上指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购买国债利息可以不计入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不需要计入收入,这些也表明,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可以用于一部分购买国债,但是一般这种对于企业影响不大,不作过多介绍。
③各项扣除这里就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了,当前可以扣除的有很多类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机器设备小于500万可以一次性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8%,工会经费2%,广告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15%,个别行业30%,捐赠支出12%,还有四个服务行业加计扣除10%,等等都是一些常见的扣除费用,这里如何增加扣除费用,或者能够合理扣除呢,一般采用的做法可以有产销分离,重新成立销售公司,销售类的费用,可以很好的分摊,另外还可以成立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利用核定定率方式降低税负,个别地区例如上海某地核定率在6点几;固定资产作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购买的机器设备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都可以大幅度冲减收入,另外取得合法扣除凭证是最重要的事情,在一些小额零星业务,公司取得发票扣除凭证麻烦的,可以制作内部凭证,但是需要附上身份证号码和签名,增加扣除费用。
④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没有什么好讲的。
⑤收入总额也需要重点注意。很多企业不注重发票的管理和适用,对增值税发票的理解不够深刻,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税负在各个纳税人之间进行流转,但这个前提是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目前能够作为抵扣凭证的有⒈增值税专用发票2.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3.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4.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5.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农产品收购以及销售发票。(当前农产品很多项目都可以进行核定扣除了,这里根据纳税人自行决定)以上都是可以抵扣的发票,这里有很多纳税人只记得取得销项发票,对于进项发票取得不重视,导致实际发生了,却没有合法的抵扣凭证,使收入额虚增,所以一般尽量到能够提供发票的单位进行采购和交易。
⑥企业注册形式。国家在设计衡量税负时,已经考虑到这种情况了,所以在选择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时期企业的注册形式,这样也有助于企业降低税负。
文:张小吏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符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个人,直接可以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加个人收入。
若你月工资是12000元,个人劳动保险金3000元,个税起征点5000元,没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是:
12000一3000一5000=4000(元)
当月预交个税是:
3000X3%十(4000一3000)x10℅
=190(元)
若你有四项符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并按以下规定标准扣除:
1、子女教育条件 1000元
2、继续教育 4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000元
4、赡养老人 2000元
当月你总共可附加扣除4400元。则你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是:
12000-3000-5000-4400=-400(元)
结果是负400元,这样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你当月可省下190元,等于国家少收了190元税,你个人增加了190元收入。
个人怎么缴个税?
最近,关系着每个人钱袋子的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终于开始了,这也是我们国家个税历史上第一次汇算清缴。
去年1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第94号文就关于2019年度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清缴工作进行了说明。
所谓汇算清缴,就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来算一下这个年度到底是该缴纳多少税。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之后,个人所得税是单位根据工资来预先申报代扣代缴的,这就会存在多缴或者少缴的情况,年度汇算就是给大家“查遗补漏”的机会,多退少补。
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哪些地区可以退税?
本来这项工作在今年3月1日就要开展了,不过由于疫情原因推迟到现在才有部分省市开通了这个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目前:云南、青海、山西、广西、贵州、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广东、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北京、天津、河北、湖北等地该功能还暂未开放。12366客服人员表示,其他地区也将陆续开放。
大家可以具体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看自己当地的情况。
有人办理成功吗?能退多少?
在网上查了查,还真是有不少人都退税成功了。网上有个朋友直接退了接近4000元,这可不就属于一笔意外惊喜嘛。
很多朋友就好奇了,那究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退税呢?人人都能退吗?
申请退税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多申报了自己的应税收入或者按照高税率申报的,比如:某几个月工资已经预缴过个税但是整年度内收入不够6万元的税收起点线、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时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税率的、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等。
另一种情况是少报了各种专项附加扣除,比如租房支出、房贷支出、继续教育支出、赡养老人的支出等。
其实门槛还是很低的,小编建议大家都可以去app上看看自己有没有可退的钱。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部分朋友非但没有退回,还要补一笔钱,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就是之前预缴的税费不够需要补一些。大家也不用觉得不登陆不看就可以不补,那是不可能的,补都是要补的。
但是今年有一个小福利:对于需要补缴个税的人,年度汇算需补个税金不超过400元就不需要补缴了,年收入不超过12万的也可以不用补缴,其实还是可以省一笔钱的。
究竟该怎么申请退(补)税呢?
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
①.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②.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然后需要确认信息:此处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2019 年度汇算申报表提交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变更汇算清缴地。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01.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02.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 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03.若符合免予申报条件的,则无需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在税款计算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无需缴纳税款。
步骤已经很清晰了,大家可以下载app看看自己符不符合退税条件,能不能退回一笔意外惊喜吧。
个人所得税如何填写最划算?
个人所得税如何填写最划算?其实答案只能是如实填写,否则就会涉及偷漏税的问题。我们唯一所能操作的空间只能是吃透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就是说国家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只要是我们符合的一定要充分享受到,但绝不能靠弄虚作假去逃避纳税义务。从2019年1月1日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就已开始正式施行,现在大家都可以在手机上下一个个税APP,在里面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事项。那么具体都有哪些事项可以进行抵扣呢?我们究竟可以通过哪些合法的途径将我们的税负降到最低呢?
首先相比原来的老税制:新的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也就是说月薪在5000元以下的人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月薪超过5000元的部分实行的是累进税率——按收入高低分为7级税率:超过5000元而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实行3%的税率,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3万元就需要缴纳900元的个税;超过36000元而不超过144000的部分实行10%的税率,然后扣除25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140000元就需要缴纳11480元的个税;超过144000元而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实行20%的税率,然后扣除16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200000元就需要缴纳23080元的个税;超过300000元而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实行25%的税率,然后扣除31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400000元就需要缴纳68080元的个税;超过420000元而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实行30%的税率,然后扣除52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600000元就需要缴纳127080元的个税;超过660000元而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实行35%的税率,然后扣除85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900000元就需要缴纳229080元的个税;超过960000元的部分实行45%的税率,然后扣除181920元的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薪是1000000元就需要缴纳268080元的个税。
现在我们假设您的月薪为1万元,如果在老税制下就超过3500元的起征点6500元,而当时10000元所使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10,也就是说需要缴纳6500*10%-210=440元个税。而在目前的新税制下的起征点是5000元,也就是说10000元的工资只超过起征点5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这样一来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为5000*3%-0=150元,比原来少交290元。除了税率的变更之外本次税制改革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大可以税前抵扣的专项附加项目。之所以增加这六项扣除项目的目的在于实现税负公平——个税征收的目的之一就是调节社会公平,避免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那么现在假设如果两个人的月薪都是6000元,然而其中一人是单身汉,一个是上有老下有小,请问这两人的生活压力是一样大的吗?既然生活水平不一样,那么承担一样的税负公平吗?正是考虑到这样的因素,所以有必要允许纳税人在税前对赡养老人、教育子女、住房贷款等费用予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中的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只能享受其一,也就是说享受了房贷抵扣就不能享受租金抵扣,享受了租金抵扣就不能享受房贷抵扣。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部分人一方面在交着房贷,但另一面却在租房住,对这种情况只能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项进行抵扣,这就意味着对另一抵扣项目的放弃。问题在于:不同的家庭用于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还房贷等项目的费用各不相同,那么在填报个税时具体如何抵扣呢?
根据目前的新税法对子女教育费用的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所谓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技工教育、大学及以上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同样参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具体扣除时可以选择全部在父亲一方扣除或母亲一方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亲和母亲各分摊50%的扣除比例。这样说比较笼络,那我们就举个例子:如果一对夫妻生育有两个孩子,那么按规定就享有每月2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如果孩子的父亲月薪为10000元,而孩子的母亲只有3000元,那么就可以选择将孩子的教育费用全部从父亲的工资收入中予以抵扣,这样可以实现减轻家庭税负的目的,因为母亲反正不到起征点。如果夫妻俩的月薪都是6000元,那就由夫妻俩各自分摊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这样就都不需要交税了。当然也有可能一开始夫妻俩一方工资高、另一方低,于是选择由工资高的一方抵扣孩子的教育费用,后来工资低的那位收入提升了,于是两夫妻一合计决定变更原来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方式,那么这样可不可以呢?答案是如果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是不可以的,这也就是说在下一年度就可以变更了。
新税法关于继续教育支出的规定是: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国家对于成年人参与专业技能培训以自我提升是持鼓励态度的,所以在接受完学校教育后如果再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的费用也是可以予以抵扣的。不过继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一个显著的不同点:接受学校教育的多是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而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就相对复杂了——有的人是自己打工挣钱支付继续教育费用,有的人是父母拿钱支付继续教育费用,那么国家税法也考虑到了这方面的情况,所以继续教育的费用支出既可以由纳税人本人予以抵扣,也可以由其父母予以抵扣。当然在具体抵扣的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本人或其父母一方达到起征点而另一方没有,那自然就由达到起征点的一方予以抵扣,因为未达起征点的一方本来就不交税,只有由达到起征点的一方抵扣才能起到少交税的作用。
人活在世上没谁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在医疗保障领域一直在不断完善,但客观上我国公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并未完全彻底扭转。那么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收入超过了起征点,本来是应该交税的,可他生了一场大病,结果弄得自己家庭生活已比较困难,这时再向其征税就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对此新税法的规定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里需要注意几点:首先可以抵扣的必须是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次80000元是最高限额,不是说可以直接抵扣80000元,否则如果工资还不到80000元就没得抵扣了,最终的抵扣数据还是以医院开据的医疗费单据上的金额为准。在具体抵扣过程中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本人或配偶一方予以抵扣,未成年人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父母一方抵扣。
新税法关于住房贷款的规定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的利息扣除,如果纳税人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则不能再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至于在具体扣除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予以扣除,但扣除方式一经确定之后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不得进行变更。相比之下新个税法对住房租金的规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纳税人是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居住,那么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如果纳税人在上述以外的城市居住,那么就要视其居住地的户籍人口数量多少而定——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那么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在租房合同上签字的人予以扣除。另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有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两项扣除,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予以扣除,但一经确定之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新个税法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是: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那么可以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费用支出。那么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呢?这种情况可以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具体每个人的分摊比例可以由兄弟姐妹协商约定,也可以由被赡养的老人指定,一般来说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额度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不得变更。如果同时赡养了两位及以上的老人,那么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而言: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司要求上交个人所得税汇缴退税?
上交个人所得税汇缴退税款,公司的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而且也不合法。
首先说说公司和个人两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角色定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公司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再来谈谈公司和个人两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责权划分。个人是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人所得税责、权、利的主体是个人而非公司。公司承担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享受规定的手续费。
最后介绍一下个税汇算退费的形成原因和处理办法。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年缴纳,按月预缴。有的公司在进行月度纳税申报时,对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些扣除项目并未及时扣除。年终进行汇算,如果平时收入足额申报了,再把平时应扣未扣的相关项目,必然会出现汇算应缴税额比平时实际缴纳税额合计数小的情况,从而形成退费。说到底,个税退税款实质是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是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退税情况,税务机关会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办理退税,而不是退到公司缴税账户,就是为了确保个人及时享受退税权益。
个税汇缴退税是个人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对于公司不合理要求,我们应该大胆说不,您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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