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什么意思,今年个税年度汇算?
您问不预约能不能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仔细看看国家税务总局个税APP上的这个通知就明白了,答案是肯定的~能。
如果有的朋友认为我该交的税单位早就帮着交完了,根本不用理会这个茬儿,那您就大错特错了。要我看,凡是涉及个税的朋友真得关注一下3月1日要开始进行2021年度个税年度汇算这件事儿,因为您平时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能交多了,也可能交少了。
交少了吧,咱得补上,不能偷税漏税。您可别不当回事儿,这件事儿往小了说会影响个人的征信,往大了说那是违法行为。
交多了呢,也可以申请退税,毕竟是自己应得的真金白银,钱多了也不烧手。
您可能会问了,个税有可能扣多了吗?答案是肯定的,同事老崔2021年就被多扣了600元的个税。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听我慢慢跟您说说。
老崔于2021年初在个税APP上申报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见下图↓
按规定,他全年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
1000×12=12000(元)
但不知道为什么,系统显示的却是6000元。见下图↓
大家知道,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是:
根据此表,因为老崔的应纳税所得额是42368.28元,适用于第二级税率(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故其应交个税为:42368.28×10%-2520(速算扣除数)
=1716.828(元)。
注意⚠️这个个税数额是错的,因为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搞错了,本来是12000元,系统默认的是6000元。
那么,老崔到底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很简单。
他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是42368.28−6000=36368.28(元)。
所以,应交个税是:
36368.28×10%-2520=1116.828(元)。
由此可见2021年老崔多交个税是:
1716.828-1168.828=600(元)
他完全可以通过即将开始的年度汇算把多交的600元找回来。
那么问题来了,大家应该怎样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操作呢?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下载国家税务总局的个税APP,在上面自行操作。一是可以预约。
二是如果忘记了预约日期,可以在3月16日~6月30日之间在个税APP上按提示操作。
去当地税务局办理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总结一下:1.2021年的个税年度汇算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2.现在就可以在个税APP上进行预约,预约后别忘记届时申报。
3.如没有预约或在预约那天忘记了申报,可以于3月16日—6月30日期间申报。
4.申报途径主要有自行操作、单位代办、本人去税务局申报等。
5.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再忙也别忘了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哟!
2022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这个问题,你问的时间点节点,确实太早了。如果是2021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应当是2022年的5月31日截止。
如果你问的是2022年的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应当是2023年的5月31日截止。不知道你问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情况?
一般的情况下汇算清缴的时间都是次年的5月31日截至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劳务报酬为税后报酬是否还需在年度所得税汇算中申报?
如果您是在个人劳务报酬缴纳了个税后,根据税法规定,需要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进行申报。
个人劳务报酬的税务申报,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 劳务报酬为税前报酬:在获得劳务收入时,需要先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劳务报酬为税后报酬:在获得劳务收入时,未扣除个人所得税,但是在获得劳务收入后,应当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劳务报酬为税后报酬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个人劳务报酬缴纳了个税后,需要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为什么河南税务局老发信息给我?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地是有一定规则的,可以按照以下的思路去确定汇算清缴地。
第一,先看纳税人是否有工作单位。如果在汇算时间内有工作单位的,那么系统会选取正在任职单位的税务机关为汇算机关。
如果在汇算期内同时在多个单位任职的,那么系统会默认选取取得收入最大的,作为此次的汇算地。
如果在年度中间,曾经在某公司取得任职收入或者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的收入,也可以选取该地作为此次的汇算地。
第二,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那么会选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系统会优先选择你取得居住证的地址作为汇算地,在没有临时居住地的情况下,系统会选择户籍所在地。
最后,考虑了以上两种情况,如果你都与河南该地没有任何的联系,那么建议您登录个人所得税a p p,查询一下自己是否有被盗用身份信息的现象。
我是税言家,专注于用大白话讲述税收之道,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也欢迎您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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