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账务处理,农产品的购入及领用如何做账?
按照增值税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入木头,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方(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票 借原材料-果木8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现金100你做的分录没有反映进项税额的计提在账本上没有购入农副产品,增值税申报时也不能抵扣农副产品的税了。
农产品本月收购以后销售怎样做会计分录?
根据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8/5/1-2019/3/30是10%,2019年4月1日后是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农产品会计的账务处理?
农产品会计账务处理是指从农产品的生产到销售,以及销售过程中的成本核算、盈亏结算,运用会计准则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会计核算、财务报表,以及农产品价格形势分析报告,以期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例如,使用农产品会计账务处理,可以对农产品的成本核算、盈亏结算,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发现市场价格变化,根据价格变化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收入,降低销售成本,实现农产品的优化经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应该如何处理账务?
免税农产品与非免税货物,应当分别核算
1、免税农产品 1)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不得抵扣税额,直接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2、非免税货物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收购发票怎么做账?
农产品收购发票,因为销售方是农民,农民不能开票,所以需要收购方开收购发票,销售方如果开九个点的税,收购发票开九个点税,不加计扣除,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进项税(九个点的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销售方如果开十三个点的税,收购发票开九个点税,需要加计扣除一个点,也就是可以抵扣十个点的税,会计分录,借原材料,进项税(十个点的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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