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损益会计分录,物资报废账务处理?
(1)自己用过的就得固定资产:
报废或是出售,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分录为:
一、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 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三、 处置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 清理净损益:
1、 如果是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 如果是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2)销售生产废料
1、废料入库,做原材料增加,冲减生产成本。
借:原材料-废料
借:生产成本(红字)
2、废料出售处理,做其他业务收入,应计算相应的应缴纳的税金。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
其它业务收入
3、结转废料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废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专门做废旧物资收购销售
对于废旧物资回收处置,不可以抵扣进项但可以选择退税,《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
账务处理如下:
1、收购单位的会计处理,外购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库存现金
2、销售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收购价)
贷:库存商品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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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读者理解,通过一个案例来回答这个问题!
案例解析:2017年6月,我公司购买了6台笔记本电脑,单台价值4300 元,用于日常办公,预计使用年限在3年左右。据说,现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再规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所以我们在实际操作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为好。
如果按照固定资产处理,按期计提折旧,老板会说没有充分享受税收政策优恵,如果不按固定资产处理, 一次性计入费用扣除,又担心出现涉税风险。
请问, 会计制度与税收方面对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公司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可否确认为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在会计制度方面对固定资产的定义: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会计制度方面没有提及到确认资产所需要达到的金额,所以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就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税收规定方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 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営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菲货币性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 机器、 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也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凡是为生产产品、 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界定为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允许一次性扣除是指全部单位价值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不需考虑会计上是否设定了预计净残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最新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损溢和损益有区别吗?
损溢和损益的区别:1、“损溢”和“损益”是两个意思不同的词语。【损溢解释】:“损溢”一词中,“损”是指缺损,表示减少;“溢”是指溢余,表示增多。“损溢”意即增减,也就是增多或者减少的意思。【损益解释】:“损益”一词中,“损”是指损失,表示亏损;“益”是指收益,表示盈利。“损益”意即盈亏,也就是亏损或者盈利的意思。 2、会计学上,“待处理财产损溢”,包括明细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属于资产类科目,反映资产清查过程中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损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属于损益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引发的损失或者收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反映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 3、“损溢”一般与资产直接相关,反映各种财产物资在资产清查中的增减变化;而“损益”则与利润直接相关,反映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多少,二者是存在明显区别的。在未明了二者真实含义的情况下,贸然将“损溢”统一改为“损益”的做法是欠妥的。
所有者权益项目?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利得和损失分为两种: 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指的是“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2.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涉及到外币业务的,汇兑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的会影响利润;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不影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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