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承兑汇票怎么做账,对方开来商业承兑汇票?
收商业承兑汇票时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
因为到期可能不能承兑。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 商业承兑汇票已经承付并已到账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举例: 分录: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234000 贷:应收账款--济南重负234000 到期承兑后: 借:银行存款234000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234000收到个人承兑汇票怎么入账?
一、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的账务处理:
1、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或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2、票据到期承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未到期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二、该财务费用为贴现费用,也即应收票据和银行存款的差额。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时的账务处理:
1、开出承兑汇票,做备查登记,不需要记账;
2、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票据
3、到期支付: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银行承兑汇票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时,应计入“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应计入“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应付票据”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当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应付票据
当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做什么分录呀?
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应当计算票据利息。企业应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规定计算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因此,应将票据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尚未计提的利息则不再计提。 例:某企业2001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A公司,货已发出,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收到A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10%。 (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年度终了(2001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票据利息=117000×10%×4÷12=3900(元) 借:应收票据3900 贷:财务费用3900 (3)票据到期不能收回(2002年3月1日),转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17000+3900=120900(元)尚未计提的利息=117000×10%×2÷12=1950(元)(不计入应收账款金额) 借:应收账款120900 贷:应收票据120900
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呢?
现金能购买承兑汇票吗?要把现金存入银行才能购买承兑汇票的。
如果现款购票,就相当于坐支现金,是不合法的。坐支现金:收到现金以后不往银行存,直接从收到的现金中开支。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因为这关系企业的会计核算和国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如果收入不入账就直接作为现金支付了,国家就很难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了。 按照财务规定:企业收入和支出应该是两条线操作。即收到的现金要存入银行,支出的现金要从日常备用金中支取。但是,如果不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操作,将两者混淆,收入不存入银行,直接用于单位购货、费用、借款等支付日常费用开支了,这样就是坐支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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