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税务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50号)有关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进行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综合检查、谁抽查谁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第二章 抽查方式和抽查任务
第四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抽查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
第五条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并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动态调整。
第六条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以金税三期系统管户清册为基础数据库。
第七条 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八条 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第九条 依据本级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第十条 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第三章 名单抽取和派发
第十一条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 抽查工作要按比例和频次进行,重点税源企业不超过10%;非重点税源企业不超过3%;非企业纳税人不超过1%。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抽查任务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执行。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第四章 检查实施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应制定具体的抽查工作方案,统筹调配监管力量,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第十四条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归集到企业的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予以公示。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第十五条 对抽查事项的检查,纳税人在接受检查中具有下列不予配合情形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公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拒绝、阻挠、妨碍检查人员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接受、阻挠、妨碍询问调查的;
(三)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的;
(四)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情形的。
第五章 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
第十七条 检查结果共分为8种: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第十八条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税服务厅等载体,设立服务专栏,向纳税人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 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涉嫌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条 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纳税人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罗山县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使用金税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
登陆系统后可以在“企业管理”功能自由切换要操作的企业。一台电脑只能注册一个金税三期个税扣缴账户,一个账户可以添加管理多个企业。 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金税三期个税系统—选择要操作的企业—点击“进入”
2、进入企业后,界面左下角会出现当前操作企业的名称,要切换到其他企业,点击右上角“企业管理”功能,然后选择要进入的企业,点击进入进行操作。 每个企业之间都是通过“企业管理”功能就可自由切换。 拓展回答: 如果要继续添加企业,先点击“企业管理”—左上角“添加”—填写要添加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确定—选着申报个税的方式“地税证书或短信验证”—确定
自然人扣缴端初始密码是多少?
初次使用客户端申报的用户,申报密码可直接进行设置(无初始密码),以前使用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申报过的,则密码为原申报密码,不会再次提示设置申报密码。如申报密码遗忘,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重置申报密码即可。
单位不给抵扣该怎么办?
个税从去年10月提高缴税起征点后,今年1月开始了专项扣除的政策。由于是一项全新的业务,为了让大家都能顺利享受到这一福利,税务部门在去年就开始组织各单位宣讲、培训,忙活了好一阵子。
到现在都没申报是不是就要多缴税了?对于这项新的业务很多单位确实没能在第一个月就顺利申报,但是没关系,专项扣除是以年为单位累计计算抵扣的,晚几个月申报也可以,到时候会把之前已经交的税再抵回来。
专项扣除的申报途径都有哪些纸质表单、手机app都可以申报,建议还是app端提交比较方便。纸质的一方面填写起来费劲儿,而且根据政策要求纸质版的单位要留存备查。这样个人信息就得不到相应的保护了,而app端提交到单位的信息是关键字段被打星保密的。例如购买房产的地址只显示到区,具体的小区名称等都显示为***,单位工作人员是看不到的。
单位不给受理怎么办首先建议你先和单位了解一下不受理的原因。
单位是要在金税三期网上为员工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过app端提交的专项扣除信息会自动进入单位报税系统里。只有单位故意不点数据采集按钮,才不会参与运算。推测是单位还有课题没能解决,否则没道理不给员工做专项扣除计算的。
实在单位不给受理也没关系,政策规定是可以在次年的3~6月汇算清缴时由个人一次性申报的。首次汇算清缴的时间是2020年3~6月,目前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出台。建议关注国家税务局网站,相关各公众号等发布的有关政策。
希望有帮到你,欢迎关注@怡路同行2019
9月份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怎么还是交不了?
不要着急,应该是当地社保系统升级原因造成的,云南、湖北、海南等省份更换金税三期,可能导致暂时无法扣缴,具体原因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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