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费用结转分录,但是为什么递延收益又属于负债类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除非有已宣布尚未发放的股利(DR:应收股利 CR:投资收益)之外,不涉及损益。
2、购买价及相关成本均计入其初始成本,计税基础也就是初始成本,因此初始计确认时不产生税会暂时性差异。重点:计税基础是不变的,而公允价值往往会变。递延所得税形成的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每个期末就要调整其账面价值,使得期末账面价值跟初始成本不同,于是期末公允价值就跟计税基础价格不同了,然后就产生了递延所得税,可能是抵押所得税资产,也可能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就看账面价值跟计税基础价格差异是正还是负了。
3、为何对应科目是其他综合收益呢?首先要理解为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把它划为长期资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为何不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呢?我觉得原因是:它是作为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为了在1年以上的时间以后处置来获得盈利,因此形成的损益不属于当期,而是未来的储备利润,因此直接计入权益。因为税法上不认可尚未形成的利润,故当期不纳税(不计入应交税费),只产生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PS:其实所有的损益类科目最终都会转化为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算是专门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类会计科目设置的吧。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再将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处置当期的损益(投资收益),同时纳税,将之前的因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和其他综合收益冲销。
4、递延所得税的形成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本利得或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引起的,所以冲减其他综合收益。详细解释一下: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时,没有纳税,但是有纳税潜在义务,因此要按未来应纳税额冲销其他综合收益账面价值。然后看两笔分录的结果,报表上其他综合收益最终反映的其实是税后其他综合收益。D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Cr:其他综合收益 100Dr:其他综合收益 25Cr:递延所得税负债 25报表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 75(100-25) 即税后金额,跟一般收入费用变动引起留存收益变动的结果是一样的,最后报表上反映的都是税后金额。区别还是有的,其他综合收益反映的是未来处置时将实现的留存收益,本期就作为储备利润放在权益类科目下啦。5、关于所得税那一章节的内容。递延所得税说难也难,但是懂了之后就很简单,也不会忘。好好看定义,按定义去理解,多揣摩几遍就懂了,然后形成自己的一套理解方法。重点:递延所得税是未来纳税义务。(1)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a.如果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就说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不能完全抵扣,要多纳税(会计利润纳税调增),是负债。b.如果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说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不仅能完全抵扣,还可以多抵扣一部分,因此会少纳税(会计利润调减),形成资产。(2)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减去 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如果该金额为正数,说明是资产;如果该金额是负数,说明是负债。注意:递延所得税不影响其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只影响应交税费或者其他综合收益,即:a、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化,增加应纳税额Dr:递延所得
递延收益什么时候结转到哪个科目?
期未按受益的月份分摊。一般递延收益结转到费用科目.然后费用类的,每个月结转损益
如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计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递延收益是什么意思?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递延收益在租赁业务核算中的体现及运用 在2001年财政部发布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准则中,出租方在核算中增设了“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而尚未收到的融资收益总额。该科目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在出租资产时,应当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并记入“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和“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数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3.未担保余值损失的确认与恢复。期末,如果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损失,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确认的未担保余值损失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4.在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用以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租赁资产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科目;租赁资产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分摊递延收益时,如果租赁资产是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如果租赁资产是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 递延收益在收入业务核算中的体现及运用 在2001年财政部修订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涉及递延收益核算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这方面的收入应以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如果所收费用只限于取得会员资格,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所收费用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所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尚未确认的收入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如某公司网站于2003年元月份向会员收取会员费,按照协议向会员提供2003年全年的资料查询服务。则:该公司在收到会员费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每月末摊销确认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特许权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及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未确认收入的特许权费收入,应在收到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 3.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果岭券”是高尔夫球场会员消费时的有价凭证。高尔夫球场如果一次性售给会员若干张“果岭券”,由会员分次消费的,在收到款项时,应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待提供服务收回“果岭券”时,将应确认的果岭券收入转为当期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合同期满,未消费的“果岭券”应全部确认为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如果商品的售价包括可区分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的,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扣除的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在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如何结转所得税费用科目?
一、含义: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二、当期计算: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2.5%)、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三、举例参考: 甲公司2008年度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 0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1 800 000元。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0 000元,年末数为50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0 000元,年末数为200 000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如下: 递延所得税费用=(500 000-400 000)+(250 000-200 000) =150 000(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2500 000+150 000 =2650 000(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6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000 期末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26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2650000递延收益月末怎么结转?
递延收益月末结转: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分摊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依受益的月份进行分摊就可以了。
递延收益是指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政府补助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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