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福利费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结转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按最新的规定,福利费已经不采取计提制了,不应该有结转的情况。发生时要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月末的结转入本年利润,方法和其他费用的方法一样。
发生福利费支出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所以职工福利费不计提,可以按实列支,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
支付职工福利费应该纳入工资薪金总额核算。扩展资料: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各项费用的提取标准?
按工资总额计提: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1.5%。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的精神,企业不在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上述三个项目设置二级科目)。税法规定,该三项费用发生时按照下列标准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20计提的福利费没用如何处理?
2020年计提的福利费如果没有使用完,则可以根据公司的财务政策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可以将未使用的福利费用转入下一年度的福利费用预算中进行使用,或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另外,还可以根据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将未使用的福利费用列入当期损益,或者调整相关资产负债表项目。总之,要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处理未使用的福利费用。
那么发生福利费支出怎么做账?
新准则下,福利费不再计提,改在费用中直接列支,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发生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现金
以实物支付福利费会计分录?
企业过年发放实物福利,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对于过年发放的实物福利,应如何做账?
过年发放实物福利的会计分录
1、现金福利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购物卡福利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买购物卡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放购物卡给员工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3、实物福利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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