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要交个人所得税吗,个人从某公司收到一笔款?
个人从某公司取得一笔款,某公司已交税,个人需要交税吗?
我理解这个问题的意思是,个人向某公司提供了一项服务,从某公司取得一笔服务收入,某公司在向个人支付服务收入时,依法扣缴了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将税后收入付给了个人,个人取得该项税后收入后,是否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里面还隐藏着一个问题,就是某公司在向个人支付收入的时候,是否向个人索取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一般会的)。每次取得个人服务收入超过500元时,个人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如果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税务机关就会征收增值税。
我们假设,个人取得的服务收入远远超过500元,并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征收了个人服务收入的增值税,为个人开具了发票,个人向某公司提供了代开的发票,某公司扣掉了个人服务(税务称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向个人支付的是扣掉个人所得税的净收入。
针对以上假设的情况,个人取得的这一笔收入,平时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个人平时取得的收入,年终时是否需要补税、退税,要看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平时预缴了多少。年终时要将所有的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总在一起,计算出个人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终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包括被他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假如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元,平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元,则年终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元。
假如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元,平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6000元,则年终应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