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一审行政判决解读
“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到底怎么回事?”
2023年8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税稽一罚〔2023〕57号),显示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88706.07元。
疑问
博士伦到底犯了啥罪?
经查明,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其他违法行为:
虚开发具发票:为他人提供虚假发票,取得收入3206.81万元。
不列收入:未将上述虚开发具发票收入金额纳入账簿记录,少缴税款约56.86万元。
提供虚假信息:向税务机关申报虚增收入。
处罚具体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做出了如下处罚:
罚款188706.07元。
“上诉人北京卫生法学会和被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为啥对簿公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卫生法学会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行政诉讼一案。
疑问
诉讼焦点是什么?
原告北京卫生法学会主张:
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具的税务检查报告书存在违法之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缺乏事实依据,且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的处罚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为: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的税务检查程序合法,处罚决定书有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正确。
法院是怎么判的?
经过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北京卫生法学会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
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具的税务检查报告书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有事实依据且适用法律正确。
被告的处罚行为符合法定程序,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熊猫罚单’是怎么回事?第一稽查局怎么又扯上关系了?”
“熊猫罚单”是指税务机关针对涉税违规行为开具的罚单,因其罚单样式与熊猫图案相似而得名。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具了一份“熊猫罚单”,引发了广泛关注。
疑问
这次又是谁被罚?
此次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具“熊猫罚单”的是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违法事由为: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处罚数额是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处以罚款40万元。
“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证也弄丢了?会不会有什么民众信息会不会泄露?”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近日公告,工作人员苏建华丢失了一本税务检查证。
疑问
丢失的税务检查证具体是什么?
丢失的税务检查证为京税稽1101190222,属于第一类税务检查证。
这种税务检查证有什么用?民众信息会不会有泄露风险?
第一类税务检查证用于执行税收检查具体任务,持有者可以进入纳税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丢失的税务检查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导致民众信息泄露的风险。第一稽查局已公告声明作废,提醒纳税人注意防范。
互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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