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进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还是其他费用科目?
印花税现在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科目的区别?
主要区别:
1)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借方增加,贷方减少;应交税费是负债类账户,贷方增加,借方减少。
2)核算的税目不同,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应交税费核算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贷方明细,如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
3)结转不同。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结转本年利润;应交税费缴纳时直接核销。
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利润表科目;应交税费是资产负债表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是生产成本吗?
营业税金及附加不是生产成本,它包括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而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按你们当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是附征的(如果当月没有缴纳上述三税,你们也要0申报)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什么科目?
属于附加税。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扩展资料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营业税
营业税是国家对提供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营业税按照营业额或交易金额的大小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
3、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到底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呢?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四小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四小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执行哪个会计准则就按哪个准则的规定处理。
1、企业执行什么会计准则是有规定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2、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各行业的划型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比如: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不符合以上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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