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缴纳的官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么?
- 餐饮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金融机构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所有的交易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缴纳的官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么?
你好,必然知识产权为你解答:
2016年3月23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网页链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发布引起行业内的热议,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全面推开的“营改增”统一税制改革,对整个经济影响巨大,有利于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但因利益涉及面过于广泛而导致其实际操作的复杂程度很高。本次税改的顺利实施,除了需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做好对企业辅导培训与信息咨询服务,服务代理企业也应及时掌握政策、迅速反应、抓住机遇、进行全面筹划并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调整经营管理策略以适应税制变化。
餐饮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因营改增,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金融机构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规中特别指出金融商品的交易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有的交易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是所有的交易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5、以下简易计税办法的三种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
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