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有什么不同?
一、可保风险的特征
个人或企业通过保险方式转移给保险公司的风险通常是纯粹风险,但保险公司并不会承保所有的纯粹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承保的风险称为可保风险()nsurableRiskj,其余的风险称为不可保风险(NoninsurableRisk)。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五个基本特征。
(一)损失的经济可行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钢笔损坏、雨伞丢失、自行车轮胎被扎破等损失事件,但这些损失相对较小,凭借个人的财务能力通常是可以承受的,没有必要通过保险来转移这些损失风险。从保险经营角度来看,由于承保微小损失风险的管理费用、调查成本相对于标的价值而言过高,以至于影响目标市场和对投保人的吸引力,也失去了操作的可行性,从而也不可能将其视为可保风险。
(二)损失率的可预测性
为了提供某种特定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必须能够预测被保险人或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率。保险公司必须预测被保险人或保险标的可能发生损失的时间和次数,进而计算相应的损失率,作为计算纯保费的依据。事实上,损失率的可预测性要求风险是可度量的,也就是必须具有足够大的同质的样本量,参见上一节“可度量的风险”部分。
(三)巨灾损失结果可以由保险主体及市场有效承担
如果一次损失事故的发生可能对保险公司造成灾难性的财务冲击,那么保险公司就会非常慎重地对待这种风险,或者不予承保,或者承保后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其他保险公司。一个保险公司向另一个保险公司转移风险是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实现的,其根本目的是确保自留风险不会造成巨灾损失。关于再保险业务将在第十章进一步讨论。
二、可保风险及其构成条件
作为一种最为普及的、使用最广泛的风险管理手段,保险不能将各种风险通通予以承保,这概念有理论上的限制,也存在着保险经营理念、手段和经营方法上的限制。在这里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只有可保风险才可以采取保险的手段进行风险管理。可保风险(Insurance Risk)是指可以保险的风险,即可以采取保险的方法进行经营的风险。
从保险经营的角度来分析,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保险,对客观存在的大量的风险,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成为保险经营的风险。保险公司对其经营的特殊商品-风险是有严格限制的。保险业经过几百年的经营,各国保险人积累了丰富的承保经验,总结出一套可保风险的条件。
1、可保风险必须是纯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
纯风险与投机性风险是性质完全不同的风险,它们造成的后果是不同的。就保险行业的承保技术和手段而言,保险公司只承担由纯风险发生导致的损失。由于投机性风险的发生可能带来获利的机会,所以投机性风险不具有可保性。
2、可保风险必须是大量的、相似的风险单位都面临的风险
保险经营的重要数理依据是大数法则,大数法则是统计学中的一个重要定律。大数法则是指随着样本数量的不断增加,实际观察结果与客观存在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将越来越小,这种差异最终将趋于零。因此,随着样本数量的增加,利用样本的数据来估计的总体的数字特征也会越来越精确。
大数法则在保险中的应用是指随着投保的保险标的数量的增加,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与用以计算保险费率的预测损失之间的差异将越来越小。
大数法则的运用必须存在大量的、相似的或同类的保险标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大数法则所揭示的规律性。那么,数量多大就构成了大数?从保险经营的角度来看大数不是一个具体的数量,它是保险公司愿意承受风险程度的函数。保险经营中所需大数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承受一项风险发生的实际损失偏离预期损失的程度的意愿。举例来说明,假设汽车发生碰撞并造成全损的概率是1‰,承保了1000辆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其承保的汽车在明年发生碰撞导致的全损的预期是1辆。在一年期满时,1000辆承保的汽车都没发生碰撞损失,这对保险公司而言,则发生了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的偏差,但这种偏差是对保险公司有利的;与此想法,在一年期满时,1000辆承保的汽车中有2凉发生了碰撞导致的全损,这对保险公司而言,也发生了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的偏差,但这种偏差是对保险公司极为不利的;只要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是公平精算费率,则1000辆汽车的保险费累积的汽车险保险基金不足以补偿2辆发生全损车辆的损失赔偿。因此,就保险公司的经营而言,承保数量1000构不成大数。在保险费率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通过增加承保汽车的数量来减少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损失的风险。当承保数量达到10000辆、100000辆时,虽然预期的损失也在成比例的增加到10辆、100辆,但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的差异大大降低,则保险公司经营汽车险的风险随之降低。承保标的的数量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是至关重要的。参加保险的标的越多,实际发生的损失与预测的损失就越接近,而根据预测损失制定的保险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的积累就越多,保险公司补偿损失的能力越强,经营效益越好。
3、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如果客观存在的风险一定会造成损失,这种风险保险公司不会承保。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必须只包含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而不是确定性,也就是说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之所有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原因之一,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行为风险的发生;原因之二,是保险经营的基础是大数法则,而大数法则的应用是以随机(偶然)事件为前提的。
4、损失是可以在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和损失程度上进行确定和衡量的
所谓损失是可以确定的,是指风险造成的损失必须在时间上和地点上可以被确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此项损失是否为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的损失。所谓损失是可以衡量的,是指风险造成的损失程度必须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只有这样,保险人才能对损失进行补偿。因此,从保险经营的角度来看,可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一定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
5、可保风险造成的损失必须是严重的
从风险管理的理论来看,管理风险的措施是多样的,保险只是方法之一。从理论上讲,人们只对发生频率低,而损失程度严重的风险采取保险的手段进行风险转移。因为这种损失一旦发生,人们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补偿损失或自己补偿损失极不经济。判断损失的严重性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数量标准。它是相对与企业、家庭或个人能够并且愿意承担损失的大小而定的,不是绝对的。对于投保人来说,如果一种风险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很大,但损失结果并不严重,对这种风险购买保险是很不经济的,人们可以通过自留风险和控制损失频率的方法来解决。
但可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不应是巨灾损失(Catastrophic Loss),保险中的巨灾损失是指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损失程度和损失的范围上不仅超出了保险精算费率预期的损失严重程度,而且也超出了为该风险积累的保险准备金的数量。
6、可保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保险经营风险的前提是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保险费率。而保险费率的确定是建立在预期损失的基础上的。如果一种风险是可保的,它的预期损失必须是可以计算的。预期损失是根据损失的概率分布计算出来的。如果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概率分布可以确定在一个合理的精确度以内,则这项风险就是可保的。
三、不可保风险
是指商业保险方式不予以承保的风险。动态风险、投机风险等都是不可保风险。一般来说有两种因素使得风险成为不可保的。它们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通常认为,下列事项属于不可保的风险:
1、人身险中:(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2、财产险中:(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3)核反应、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4)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5)保险标的本身缺失,保管不善导致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损耗、自燃、烘熔所造成的损失;(6)保险财产遭受承保危险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7)由于行政或执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8)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一般来说有两种因素使得风险成为不可保的。它们是“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1、逆向选择主要是指在家庭保险中,对每一项风险都精确分级分类代价太昂贵,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某种类别的风险所可能导致的平均损失,来对该组所有的风险都收取同样的保险费。一些潜在的低风险的投保者可能会觉得基于平均损失的保险费对于他们来说太高,而不购买保险,这样将会增加所承保的风险的平均损失,导致保险公司将来提高保险费,这样又会使更多的人放弃购买保险,很明显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使得风险变为不可保,在一些情况下,可根据无索赔奖励系统方法来处理这类问题。
2、道德风险是指投保者有可能会在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不履行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当事故发生后减少相应的损失。保险公司也可以进行检查,确保投保人履行其义务,但检查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并且费用最终是由投保者承担的,如果这些费用很高的话,潜在的投保者将不购买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风险变成不可保的。
财务如何才能规避一些风险呢?
您好,联众财税知识为您解答。
用我在联众财务服务多家企业的经验和专业来回答这个问题再合适不过了。如何规避财务风险?
首先,在做企业财务风险规避之前,先要了解规避措施有哪些。一共有4个:
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和变化,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其次,了解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4个方法。分散法:
一是通过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联营,共同投资,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二是通过经营多种不同的产品,分散投资,来降低财务风险;
三是在对外投资时,将资金投于不同的品种,从而达到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
回避法:
企业在投资之前进行深度的综合评估,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避开大风险方案,选择小风险方案,从而达到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
转移法:
企业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他方承担。转移的方式很多,具体操作需要根据企业遇到的风险状况来选择合适的转移方式。
降低法:
直白点说,就是企业要在保证资金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的降低负债资金占比,从而达到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比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通过升级产品或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等方式,提高该产品的竞争力,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由低提高,从而降低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财务风险。
除了以上4种方法,企业还应该建立自己的一套风险控制系统,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分析、预测,以便及时化解财务风险问题;或是对长期负债建立专项的债偿基金,也可以达到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
最后,了解针对不同财务活动阶段的风险规避办法。1、筹资。
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加强对自有资金的控管,对各种借支款项要严格审批并及时催收。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债务资本的财务杠杆作用,选择总风险较低的融资组合。注意长短期债务资本的搭配,避免债务资本的还本付息期过于集中。选择多种筹资渠道来降低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无论是哪种资金,只有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才能保障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赢利能力。2、投资。
在资金运转良好的情况下,或是有资金剩余的情况下选择投资。
如需要进行风投,则必须拟定严谨的控资计划,进行科学的综合评估后,再进行投资。
合理进行投资组合。不同投资品种组合、不同行业或部门的投资项目组合,长短期限不同的投资组合等,以追求一种收益性、风险性、稳健性最佳组合。
加强对证券投资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研究,以减轻和抵消对证券投资收益的影响。
3、避免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周转或资金流出后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要做好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资金分配的测算和平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4、收益分配
这方面要从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两方面着手。
一是要对现金流入实施控制,二是要考虑收益分配政策。
企业成功上市后?
谢谢邀请!
不上市的公司就是公司几个老板闷声发财,上市了就是带着所有投资者一起发财。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有些企业原本发展的很好,但是在进入资本市场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企业成功跨过上市的门槛后并非高枕无忧,依然会面临不少的风险,老辛主要罗列了以下3点:1.融资处理不当的风险,上市成功后更容易募集到资金,这也是绝大多数公司选择上市的最重要原因,但肆无忌惮的盲目扩张,容易造成现金流吃紧甚至资金链断裂,如已经退市的中弘股份,该公司在已经出现现金流紧张的情况下仍多次以收购境外资产等,都是中弘股份一步步走向退市结局的内因。
2.信息披露的风险,对于公司业务、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情况等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披露,有的公司甚至在年报中对于前5大客户和前5大供应商的名字都披露的比较清楚,这样就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在产业链中的关系和地位完全透明化,大小事务都得公告出来的同时暴露在竞争对手面前,使之就多了一些可以进攻和预防的手段。
3.业绩亏损退市风险,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条第四项《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其实施停牌,做出是否暂停上市决定;公司暂停上市后45日内允许其申请为期一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报后将被允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该公司如没有提出宽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抑或宽限期内未公布年报和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批准的,将被终止上市。比如2018年已经退市的昆明机床和吉恩镍业因为连续4年亏损、且净资产为负,此外还有财务造假,审计持保留意见等情况,所以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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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账和私账分不清的后果是怎样的?
公账和私账不分,存在着涉税风险及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公账与私账分不清楚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小型民营企业。老板认为企业是自己的,所以个人及家庭开支往往从企业直接支付,有时企业收入也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公私不分影响不大,因为其税收大多实行核定征收,且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本来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账与私账部分存在着以下风险:
1、税务风险。
(1)公账与私账不分,可能造成公司部分收入直接转入私人账户,而没有入公司帐,从而使企业少交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不仅要补交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2)公账与私账不分,还有可能导致本来应当由公司承担的费用没有入账,而是由老板私人负担,最终使企业多交税款。
(3)公账与私账不分,可能造成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如果在年底之前仍未还清的,按税法规定,应当视同公司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无疑加重了股东的税收负担。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规定,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资产,则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大了股东的风险。
综上所述,作为股东,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公司的收支通过公司账户列支,个人及家庭开支由个人承担。一旦公私不分,无疑加大了股东承担的风险。
身边的风险点和危险源有什么?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作为一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者,首先要思考的是如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如果不能依靠技术创新和精益求精的管理,建立起自己在市场上面的竞争优势,导致经营效益不好,这是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最大风险。
2.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当中,选人用人至关重要。如何能选择选用到德才兼备的人,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如果选用到一些很奸诈的人,被其蒙蔽,这也是一个风险。
3.还有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当中,涉及到业务问题的刑事法律风险,比如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等。如果企业涉及到刑事法律风险,那么不仅企业要被惩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等主要负责人来讲,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风险点。
4.还有的风险就是要注意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的安全问题。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防火灾,防爆炸等等。
5.作为一个企业经营者,防范风险的最好方式是激发员工的活力和责任心,多关心员工,不断提升员工的工资收入,让员工对企业有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每个员工成为企业安全运营的护身符。
以上讨论仅供参考,顺祝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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