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2,举办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 农民自种的草皮卖要交税吗?
- 建筑劳务公司开出300万的专用发票?
- 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税款可以企业承担吗?
- 销售哪些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于增值税零税率?
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2,举办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题主的描述,该学校的收入主要分为两部分:从事学历教育服务收入和非学历教育服务收入。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政策规定从事学历教育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那么学校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收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该文件明确规定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那么非学历教育服务收入该怎么缴纳增值税呢?我认为要开该学校在税务登记时时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季度不超45万(不含税)免征增值税,但自开或者税局代开专票按照票面的税额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具普票还是专票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农民自种的草皮卖要交税吗?
您好,"绿化工程属于营改增的建筑服务中的其他建筑服务,养护属于现代服务。1)一般纳税人:绿化工程11%,养护6%。2)小规模纳税人:3%依据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1.5、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 谢谢。
建筑劳务公司开出300万的专用发票?
根据一般情况理解,建筑劳务公司主要对外提供建筑的劳务,而其主要成本就是人工。众所周知,人工费用开支是很难取得进项发票的。如果按照全额开票的话,税率是9%,进项税额几乎没有,纳税人的税负就会非常沉重。
如果想要降低税负,有三个办法供参考:
第一、可以考虑登记注册为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
第二、按照清包工的形式,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
第三、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建筑劳务公司注册为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按照差额开票,有效降低税负。根据财税(2016) 4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办法。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方式开票的话,其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举例:
假设某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企业收取的销售额全额为1,000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社会福利等为800万元。
800万元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200万元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开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开票差额征税,另外一种是分两张开票。
一般纳税人按照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劳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征收率。在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当中,甲供工程和清包工方式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这是因为这两种类型的建筑服务都很难取得足够的进项发票,所以政策允许采取简易计税办法,以降低这两类项目的增值税税负。
假如有300万元的销售额,而且提供的是清包工方式,那么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只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只要连续十二个月的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企业均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是选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是3%,有利于控制税负。
假如企业规模做大,可以多成立几家公司,年销售额均控制在500万元以下,都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建筑行业缺乏充分的进项发票是一个行业共性问题,目前在政策框架范围内有一定的操作筹划空间,但是对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偏重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企业一方面要充分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合法降低自身的增值税负担,另外一方面也要改变思路,尽可能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上游供应商,否则增值税税负控制住了,企业所得税没有成本发票,也很难在税前扣除。
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税款可以企业承担吗?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利息的个人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因借款向职工支付的利息,必须取得利息发票,利息金额只要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以凭发票准予税前扣除。
对于出借人个人来讲,去税务大厅代开利息发票,缴纳增值税税率3%(今年1%增值税征收率),税务代开的发票名目多为“资金使用费”,另外需要交纳20%利息的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履行扣缴义务。现实中,个人(债权人)往往会要求企业(债务人)承担开票税费。如果由企业(债务人)承担税费,企业(债务人)只能将之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且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销售哪些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于增值税零税率?
感谢邀请。
和大家一起梳理一下零税率的相关问题。
增值税零税率的规定在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一)国际运输服务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10种)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兜底条款)
零税率也是要申报的。(一)适用零税率的,应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
(二)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收齐有关凭证后,可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退(免)税;逾期申报的,不再按退(免)税申报,改按免税申报;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主要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欢迎大家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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