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盘亏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材料盘盈或盘亏的税收处理?
1、盘盈的会计处理: 首先: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然后,经批准: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 最后: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盘亏: 批准前: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原材料 批准后,由于企业管理原因: 借:管理费用-存货盘亏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原材料盘亏要做进项税转出?
原材料盘亏相应税务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1、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因为意外文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 不需转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相应的税款直接计入了原材料成本当中,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应交增值税进项额转出的问题。扩展处理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1、移用成本比例法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 。2、当量成本比例法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中损毁在产品、产成品或货物数量*单位成本*进项税额扣除率*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占产成品、半成品或项目成本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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