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利弊,营改增以后房地产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多少?
个人理解题主是想咨询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税率的问题。
这个问题分成二大类,一、实行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二、实行一般计税的房地产项目,下面分别作为说明。
一、实行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款。
所谓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之前,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但2016年4月30日之后的项目,全部为一般计税方法。
1、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征收率)×3%。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2020年3月份收到预收款1050万元,则当期应当预缴的增值税=预收款1050÷(1+征收率5%)×3%=30万元。
2、应缴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当在项目竣工交房符合增值税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时,以当期确认的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实行一般计税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目前为9%,可以以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1、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征收率)×3%。这点和实行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规定是一致的,只是把征收率5%换成适用税率9%。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一般计税的房地产项目2020年3月份收到预收款1090万元,则当期应当预缴的增值税=预收款1090÷(1+增值税率9%)×3%=30万元。
2、应缴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当在项目竣工交房时,按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以当期确认的销售额和9%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销项税,是指收入(开发票)而产生的增值税。
假如公司某公司收入1.06万元(适用税率6%),则0.06万元为销项税。2、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记在借方做为销项税的抵减,直接计算出当月的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的贷方减借方金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营改增之前购买不动产?
对于不动产交易,税率5%属于简易征收的税率,开具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但听说营改增后地税会并入国税?
我本来也是国有银行员工,你说的很对,税务局是中央垂管,工资待遇比一般公务员要好很多,国税和地税合并并不影响待遇,毕竟是收钱单位。
进入税务一般前几年会在前台窗口办理业务,这几年能不能坚持住就不一定了,窗口说白了就是服务性质的,很多人直接爆粗口,骂人,不讲道理,这些你都要忍,万一哪天收到投诉,还要扣工资绩效。
只要熬过了前几年,进去机关是很舒服的,按时上下班,食堂伙食很好,逢年过节福利待遇不如以前,也还算可以,西部小县城年终绩效也有3 w多,整体很不错,毕竟稳定,性价比高。
想考的话趁早,抓准时机,毕竟公考每年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前几年很容易,这几年越来越难,竞争越来越大,想好拿准不让自己后悔,多折腾直到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祝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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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通俗的该怎么理解?
简单的说,就是税务局对原来服务收入额征营业税,换一个名字,改为征增值税。二者区别可以从名称上发现,营业税,根据营业额全部金额征税,这个非常简单。增值税,对营业额中增值部分征税,什么叫增值呢,简单地说,就是买卖差额,赚的钱就叫增值额,赚的越大,增值越多,交税就多。赚的少,增值少,税就少。不赚钱,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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