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怎么结转?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分录月初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计提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个人所得税如何做分录?
与社保工资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的计提与发放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包含个人应扣社保与个税及水电费)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款-水电费(个人部分)
交宿舍水电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水电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交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公司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公司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公司部分)
交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公司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公司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公司部分)
贷:银行存款
实际工作中一般的公司都不会计提应交的社保费用
期末余额方向?
工资当月计提,次月发放,如果你当月已交个人所得税没有欠交或多交个人所得税,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应该“应交税费-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是平的,工资计提时借:生产成本借:制造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 这个时候不牵涉到个人所得税,只有发放工资时,才牵涉到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个时候“应交税费-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余额在贷方。
上交借·:应交税费-应付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这个时候“应交税费-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又平了。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样作会计分录?
1、首先先要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2、然后再是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最后是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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