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60%,已计入成本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怎么做会计分录?
购入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按规定可以抵扣,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不能抵扣,则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及采购成本入账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
二、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需要符合三个条件,1、采购方是一般纳税人,2、取得了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用于应税项目
三、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需要符合不是不动产的条件,如果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不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计入购建成本,如果该不动产使用了购入的已经抵扣的材料,还需要将对应的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办理转出。
四,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全部计入购建成本,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
营改增后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可以全额抵扣呢?
营改增后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可以全额抵扣的,这是有据可依的。
2017年12月25日,财税〔2017〕90号文件,《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在具体操作中,有几个问题要注意:
首先要搞清楚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界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阐明: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只要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在以上的范围之内,取得的进项税就可以全额抵扣。
其次搞清楚既用于又用于是什么意思:
很多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业务涉及很多方面。比如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主营是出口的一般贸易,是适用免抵退政策的;有与同样是外资企业的转厂业务,是免税的;同时还有内销业务。而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是服务于同一生产线的。
以前政策下很难分割清楚,现在只要租入就全额抵扣,免去了很多麻烦。
希望以上能帮助到你,有任何其它问题,欢迎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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