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网网址,车船税去哪里补交?
- 北京在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部分人或失去购车购房落户资格?
- 北京税务局官网为什么显示不能发送信息?
-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网网址,车船税去哪里补交?
到保险公司补交。
补交车船税可以在缴纳交强险的时候进行补缴,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是可以征收所欠的车船税的。补缴车船税是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来准备证件的。
根据《关于征收2012年度车船税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凡办理交强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个人及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到任一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场所申报缴纳车船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到其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北京在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需要去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现在的发票都有统一的编号,需要由税务局统一派发下来,然后可以由单位自己来开,如果自己不能开的可以直接去税务局开
部分人或失去购车购房落户资格?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的APP发了一个推文: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答: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初看有点突兀,为什么要发这么一个解答。
随后,小何又看到一个房产中介发的文章,标题是:
重磅!月入10000内个税零申报的,可能不准购房+购车
原来,北京市对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和购车有如下限制:
1、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规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相关政策执行标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第六条关于“...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现就“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标准公告如下: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执行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2、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居民摇号车牌资格的规定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也就是说: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资格是连续缴社保五年或连续缴个税五年二选一,而购车资格是连续缴社保五年和连续缴个税五年两条必备。
2019年之前,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3500元,且没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在北京工作的职工来说,大部分本身就是要交个税的,这样每年都能到税务部门打印出完税凭证,证明自已是连续五年缴纳了个税,也就符合购房或购车条件。
但2019年新个税后,提高免征额到5000元,且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北京的一部分职工群体,也可能不用缴纳个税了。由此导致了一个问题,不缴纳个税是否就会不符合购房或购车资格了,于是部分职工选择了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宁可被扣个税,也不能失去购房或购车资格。
回到开头国家税务总局的推文: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按照小何的理解,税局就是为了打消广大群众的顾虑发的文件。购房和购车资格中规定的“连续缴纳个税五年”的真正含义是:如果一个人是企业职工,他取得的是工资薪金所得,那么他的个人所得税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单位在代扣代缴时,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工个人的收入超过了各种扣除项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职工个人的收入低于或等于各种扣除项目,那么该职工当月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做为用人单位的会计来说,无论职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都需要将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收入、扣除情况等内容填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向税务部门进行全员全额的申报。只要职工名单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内,即便当年没有缴纳过一分钱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的零申报,但做为职工个人,都可以通过手机APP或到税务大厅,申请开具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有了《纳税记录》,就有了证明连续缴纳个税的证明。
至于规定中“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的业主需要购房或购车时,他们的个人所得税没有人代扣代缴,是需要自已自行申报,那么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按规定按月自行申报的,无论当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开具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由于《限购规定》中规定了“连续缴纳个税”,很多房产中介就理解成,一定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分钱没交,如果全是零申报的话,就不具备购房或购车资格。
而按小何的理解,为何要对非北京户籍的人员做出这样的限购规定,就是要实实在在在北京工作的人才能享受购房或购车,防止炒房客。如何判断在北京工作呢?你在单位上班,单位帮你交社保,申报个人所得税无疑是能证明你在单位就职的有力证明。所以部分房产中介理解成一定要实际缴纳个税才能“购房或购车”是不可能的,难道只有高收入者才能购房或购车吗?限购政策应该满足真正有需要的人群,而不是按收入论资格。
所以,小何说,用人单位的会计一定不能图省事,在按月申报税款的同时,一定要按规定将职工的工资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明细申报,保证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申报。没有全员全额申报,导致职工打印不出纳税记录,倒是真有可能影响到职工的购房或购车资格。
同时,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也是《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税务局官网为什么显示不能发送信息?
答:一、原因如下
1、没有升级,这个软件经常要升级,有的时候不能自动升级,注意看通知,或者提示
2、地税服务器网络不好,你刷新一下,重新再次进入地税网,再次上传一下,即可.
二、如若重复多次依然无效,请致电所在地区地税热线,或到地税大厅办理.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答:(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在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年度汇算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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