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文献综述,商贸企业库存大于账面金额太多?
这个问答是关于商贸企业存货核算的范畴。库存数大于账面金额太多,这样的现象是商贸企业相对普遍的情况。如何解决商贸企业占存差异过大,需要从账存差异形成的基本原因着手。
商贸企业账存差异主要概括为如下两方面。
一、账务核算差错账务核算差错,是属于管理不规范,操作人员不按规范处理所造成的错误。现实工作中,核算人员不按管理规范处理。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未及时入账,造成暂存时间性差异。实际经济业务发生以后,核算人员未全面足额准确入账,造成较大的核算错误。在现实核算过程中,由于核算人员将相关的原始凭证丢失、毁损等情况,造成不可逆转的永久性差异。
账务核算差错根本的处理方法,就是根据实际经济业务关系,以及盘存差异。找出差异所在,补充单据等业务凭证。达到存货核算全面、及时、准确!
具体方法包括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主要包括总账和明细账核对、存货与应收应付核对、存货与主营业务收入逻辑关系、存货与货币资金逻辑关系核对等;账实核对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定期盘存,找出差异!
二、违法和违规操作笔者本无意阐述此条,但是现实中,商贸企业确有违法或者违规操作,致使实际库存大于账面金额的情况。并且这样的想象在局部,具有普遍性!
1、违法和违规操作导致实际库存小于账面金额现实工作中,部分纳税人授意税务会计以少缴税或者不交税为目的,实际已经销售的货物,并没有开具发票,从而达到不交税或者少缴税的目的!然而,入账的业务凭证和申报纳税的业务凭证存在重大差异,导致实际库存远远小于账面金额!并且,随着违法违规操作的持续,这样的差异还在不断扩大!
2、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实际库存大于账面金额这样的操作,现实工作中常见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主体。实际没有发生销售业务,但是增值税发票已经开具。账面已经销货,但实际并没有出货!最终导致实际库存大于账面金额。同时,随着违法虚开行为的持续,这样的差异会越来越大!
3、违法违规处罚作为一名财税人员,本文主要强调经济处罚!最新的法律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承担的刑事责任,已经没有金额的限制,只要是虚开发票的纳税人,一经查实,大概率有牢狱之灾。
关于商贸企业库存与账面金额太大的经济处罚,无论是账面数大于实际库存数,还是实际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其差额均面临补缴增值税等税费的处罚!通俗的讲,无论盘亏还是盘盈,涉嫌违规违法的纳税人,补缴税费、缴纳滞纳金以及相应的罚款成为必然!
题中所述,商贸企业库存大于账面金额太多,如果是由于核算差错,应尽快清理账务,消除差异;如果是因为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违法虚开发票是大概率事件,自首是唯一的出路!金税系统监控之下,违法虚开发票,面临经济和刑事双重责任!
三、综述题中所述,商贸企业库存大于账面金额太多大概率由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在金税系统的监控下,违法行为无法遁形!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
我们该注意些什么?
大家好,我是文玩壹姐。今天是腊月二十六了,还有几天马上过年了,我国最隆重的那就是春节了,辛苦忙碌了一年,都盼着在过年的时候与家人团聚,不管离家有多远,在春节的时候都要赶回家,一家人坐在桌前,吃上一顿团圆饭,唠唠家常。劳碌了一年,在春节期间,也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我国各地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尤其是关于春节,在农村有着很多习俗,有一些到现在还一直在沿用着。所谓:“腊月忌尾,正月忌头”,是因为“腊月”代表着一年的年尾,或者“岁末”;而“正月”代表了一年的开始,称之为头。古代民间传统非常重视“腊月”到“正月。那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春节将至,有哪些忌讳需要注意呢?今天就和大家讲一下。
严格来说,过年不仅仅指的是除夕那几天。在很多地方,年从小年二十三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这算起来也有二十多天,并且在老一辈人的眼中,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是犯忌讳的!因此“腊月忌尾,正月忌头”,在很多地方盛行,有些禁忌也最好不要做。
1、过年不能去借钱
很多人忙碌了一年,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积蓄,有的甚至是离开妻儿,在外打工赚的钱!如果此时去借钱,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困扰!借与不借都会伤感情。
而且钱包鼓鼓,代表着丰收的意思,预示着来年有一个好兆头,更是一种财运的象征!因此,如果有人来借,就如借走下一年财运一般!因此,在过年的时候不要去借钱,别人也不会借给你!
2、正月初一不扫地
在腊月二十四,每家每户就开始打扫房子了,犄角旮旯都要清扫干净,锅碗瓢盆也都要清洗一遍。寓意,除旧迎新扫除霉运!
但是在正月初一这一天,是不能打扫卫生的!因为新年第一天,预示着万象更新,更象征着福禄寿好运来临。此时你拿起扫把,打扫卫生就是要把这些好运扫地出门!所以,即使年三十夜里留下多少垃圾,都是不能打扫的!
3、不说不吉利的话
过年的时候有些词语是不能说的,要说吉利话。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在一起聚餐在正常不过的了。如果不小心打碎一个盘子,一定要接着说岁岁平安。有些家里人比较多,分东西比较慢,有人会很着急说“完了吗”,这是很不吉利的,应该说“齐了吗”。
在老一辈人眼中,过年的时候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比如破,烂,坏之类的词语,在他们看来来年寓意着来年,会有很不好的事情!所以,在过年的时候是不能说不吉利的话的。
4、不能在正月里剃头
这个说法在很多的地方都流行着,很多人都选择在年前把头给剃了。因为在很多地方家里人,是不允许在正月里剃头的。尤其父母家里有兄弟的,更是忌讳!老一辈的人说,在正月里剃头“死舅”!直到过了二月二“龙抬头”那天,才可以剃头发!
这些风俗习惯,在一些老一辈人看来,很重视也很忌讳!但是很多这种说法,放到现在显然是很不科学的!总而言之,我们要正确的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些说法,去其槽粕取其精华,当做一个风俗图个吉利!只要一家人能和和美美,团团圆圆在一起过个年,这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今年以为疫情的严峻形式,最好还是留在本地过年,虽然不能回家,但是那份感情会一直在,也可以选择网上拜年,等到疫情过去一定会春暖花开。在这里先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恭喜发财了。
我是文玩壹姐,喜欢的话就点个赞加关注吧!谢谢!
我们租房交房费跟房主要税务发票?
租房,支付了房租费,法律上要求房东提供发票,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的关键是:你们事前就租房要求房东提供发票的事宜进行交流过没有?一、法定税种及税率假定完全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税收,房东要缴纳的税种有:
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税率,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按照征收率5%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房产税:对于出租房产是按照租金收益的12%,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的按4%征收。
印花税:按照合同的0.1%征收。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余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各地实际执行据我所知,许多地方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综合税率进行征收。
也就是把各个税种合并到一起,确定一个综合征收税率进行征收。
三、处理建议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在房屋租赁市场,特别是个人出租房屋,一般情况下如果要缴纳税,都是承租人承担,房东给你说的都是自己净收的房租。
如果你需要发票,租金不变,房东实际收入就会减少。房东不想减少收入,房东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后,租金就需要你来支付。
1、租房前未明确
如果租房前没有明确要求房东提供发票的情况下,可以与房东友好协商,各退一步,各承担一半。
2、租房前明确了租金并且要提供发票
此时,只要合同约定明确了,可以要求其提供。
如果发票是你必须的,房东如果不提供,你可以把租金涉及的税金预计一定金额扣出来,再付给房东。
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以他违约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3、自己全额承担发票涉及的税金。
4、寻找新的房屋进行租赁,并说好发票事宜以及税金的承担,然后退租。
湖北冠状肺炎病毒2月20号至27号未来一周有望降至两位数吗?
谢谢感动时代的邀请。
现在全国各省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取得初步战果,尤其是湖北昨日(2月19日) 新增确诊病例只有349人!我个人认为,从2月20日到2月27日,湖北有望降至两位数。
首先是全国其他省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控制住了疫情。湖北以外,到2月19日,新增确诊病例实现了16连降,尤其是2月17日新增79例,2月18日新增56例,2月19日新增只有45例了。昨日各省新增人数少:全国新增确新冠诊病例只有399人。其中,湖北新增349人;另有14个省份新增确诊病例人数为0人;其余省市新增确诊病例只有个位数。
二是新增确诊病例人数湖北实现了四连降。2月16日新增1933例,2月17日1807例,2月18日1693例,2月19日就只有349例了。
其次是现在是举全国之力驰援武汉、驰援湖北。由于其他省份疫情得到控制,所以其他省份已经腾出手来,驰援湖北。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其他省市尽最大努力派出医务人员的精英,奔赴武汉奔、赴湖北,使湖北的患者得到应治尽治。
第三是湖北省采取了更加严格的防控手段。各县一把手都签订了责任书,出现问题直接问责,各小区精准到每一户人,每一个人,这样确保无漏网之鱼。
有举国驰援,有湖北的严格防控,有新的治疗方案,相信未来7天,湖北省会把新增确诊病例降到两位数。武汉加油!湖北加油!中国加油!我们一定会很快取得胜利!
建筑业取得的进项需不需要分项目抵扣?
非请自来。
怎么分项目抵扣法?没有完全搞明白问的是什么意思?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存在“分项目”抵扣这种说法。我想,要解释这个问题,还得从基本的应纳税额计算说起,或者更能说明白。
涉及的公式及概念我们知道,一般计税方法下,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的销项税额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各销售收入与适用税率计算得出的税额的总和,比如某建筑企业,销售额可能有销售货物、提供建筑服务以及其他业务,当期的销项税额就是上述全部业务的税额总计。
说完销项税额,我们来看公式的另一个数据——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当期进项税额”,是当期全部购进项目税额的总和。比如,购进材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购进业务取得专票,所有对应税额合计就是传说中的“当期进项税额”,当然,这些“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还得打个问号。怎么说,咱们接着往下看。
凡事两面,有可抵扣进项税额,则有对应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这是增值税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有规定的,具体恕我予不详细列明。例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等这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按这样的逻辑,咱们再将上面的公式整理一下,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有了,计算还会难吗?不难,我们通过一个例子,用数据将其原理讲透彻。
案例一某建筑公司——龙门账建筑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某月购进钢材200万元,取得专票,进项税额26万元,购进工程车辆1台,价值5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当月销售业务有:提供建筑服务两项,其中,甲工程项目采用简易计税征税,领用20%当月购进的钢材;乙工程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领用当月购进钢材的50%;其余钢材直接对外出售;将当月购进的工程车出租。咱们来看看,当期的进项税额能抵扣多少?
本例中取得的专用发票只有两张,一张为购钢材取得,另一张为购工程车取得,当期进项税额为26+6.5=32.5万元。如果当期销售业务没有简易计税这项工程,全部为一般计税的话,全部进项税额(32.5万元)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是,当期搞了个简易计税项目,领用了20%的钢材,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即购进钢材对应的进项税额有20%不得抵扣,代入数字计算为26*20%=5.2万元。也就是说,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2.5-5.2=27.3万元或(26-5.2)+6.5=27.3万元。
可见,这种情况下,两张专票两个税额,销售业务有:甲项目、乙项目、出租工程车、销售钢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全部的进项税额踢除不可抵扣部分的余额(32.5-5.2万元),这点应该很好理解,一定要搞明白这点。一会,我还比对讲讲题目那种思路(或想法)是如何错误理解的。
案例二还是沿用上例的资料,好几个月之后的某月,龙门账公司又购进了一批木材,价值100万元,取得专票,进项税额13万元;购进一批钢管,价值300万元,进项税额39万元;另外,购进挖掘机一台,价值50万元,进项税额为6.5万元。
当月销售业务:提供丙工程,领用购进全部木材,取得收入为200万元,销项税额为18万元;提供丁工程,领用购进全部钢管,取得收入500万元,销项税额为45万元;对外出租挖掘机取得收入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我们来比对看下,正确的与错误的计算方法。
①正确的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用全部销项额扣除全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应纳税额=(18+45+13)-(13+39+6.5)=76-58.5=17.5万元;
②错误的方法:
每一项销售业务的销项税额扣除对应的进项税额,用公式列示为:当期应纳税额=(18-13)+(45-39)+(13-6.5)=5+6+6.5=17.5万元。
先不讨论计算结果如何,就计算方法来说,一般计税方法下,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按上述“正确的方法”那样来理解,按“错误的方法”理解显然是错误的。
总括我想,通过简单的几个案例对比,不仅是建筑业,其他企业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按当期“全部购进项目的税额”刨去“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样来理解及计算,不存在“分项目抵扣”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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