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财税13号文件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再推优惠措施:小微企业、个体、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提到10万。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车辆自今年4月1日起享受免税吗?
一、能享受免税的,按政策,从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收入全额享受免税,因此处置使用过的车辆得到的收入也一并享受,近年来,就业放在关健位置,中小企业正是容纳就业的主力军,为了搞活这部分市场主体,许多政策都向中小企业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倾斜,减税,免税接锤而来。
二、享受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车辆自今年4月1日起享受免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月度或季度内增值税应税收入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增点(季度45万),能免交增值税及附加,但不能减免所得税。如果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处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都交哪些税,税种各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主要交的税费: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小规模免税到3万元指什么含3万元吗?
3万是不含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4年第5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不含税)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根据财税1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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