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汇算清缴指的是什么?
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形象一点来说,汇算清缴就相当于给你的公司来一次一年一度的清洁大扫除。
什么意思呢?就是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企业需要对过去一年进行盘点,算算自己挣了多少钱?该缴多少税?如果数目与已经缴纳的税额一致,老板们就可以继续放心地经营公司了。
但如果数目对不上,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汇算清缴来进行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开始
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报告费用
1.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收费起点:2000元
2.收费基数为年末资产总额;
3.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分段计算。
以上为行业收费标准,审税务师事务所会依据企业资产总额、全年收入总额、帐务情况综合报价。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什么怎么做
估计自己做比较麻烦,还是建议找专业的公司来做
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流程
汇算清缴一般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年报需按以下顺序进行: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清缴税款。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请使用档案袋报送纸质申报表,在档案袋上注明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纳税人编码、所属社区等纳税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报送申报表名称及所属时间。
为什么每年都要汇算清缴?能不能不做?
为什么要汇算清缴?我可以不做吗?
当然不行!
汇算清缴是国家税法定义的企业经营法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汇算清缴,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会被税局列入异常名单,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较重处罚!
汇算清缴对我的企业有什么好处吗?
这个自然,汇算清缴对企业自身也是有很多益处的:
1、可以帮助企业更直观地了解上一年的经营状况;
2、对应缴税额进行多退少补;
3、汇算清缴出具报告后,能够降低企业被税务抽查的概率;
4、避免企业的财务风险;
5、如果是由专业的财税人员进行汇算清缴,还能让他针对企业的财务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规避以后的财务漏洞;
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汇算清缴呢?
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需要汇算清缴的,除非是按核定应纳税额征收的,也就是缴纳定额税的群体,例如定期定额的个体户。
那汇算清缴麻烦吗?自己能不能做?
对专业人士来说,汇算清缴倒不算麻烦,只要充分了解了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基础准备工作,汇算清缴并不难。
小规模经营所得需要汇算清缴吗?
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言的,只有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计算,与预缴的税款相抵,多退少补的程序。
企业所得税季报时间?
1、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3、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4、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5、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汇算清缴可以更正五年之前的吗?
往年的年度汇算清缴的报表可以更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只有在发现报表存在错误时,才可以进行更正。更正的操作需要先申请,然后在税务部门核准后,才可以进行更正。更正的具体操作是,首先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更正申请表,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更正手续,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获得更正凭证,更正后的报表需要据实填写。
年终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啊?
所谓的汇算清缴就是企业根据国家税收规定自查上一年度的纳税情况,并且根据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确定有没有多扣或者少扣的情况,相应进行纳税调增或者调减,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电报表,提供相关资料,结清全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减少少缴税的风险。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年终汇算清缴是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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