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企业年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年金56万扣税多少?
关于年金的扣税问题,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年金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扣税。具体扣税金额需要根据年金金额、个人所得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如果您的年金金额为 5.6 万元,那么需要先确定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范围为 3% 至 45%。速算扣除数是根据税率对应的固定金额。
以 2021 年个税改革后的累进税率表为例,5.6 万元年金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1.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500 元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
2.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3.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20%,速算扣除数为 1410;
4.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25%,速算扣除数为 2660;
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0%,速算扣除数为 4410;
6.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5%,速算扣除数为 7160;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45%,速算扣除数为 15160。
根据以上信息,5.6 万元的年金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第 2 档,即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因此,您的年金扣税金额为:56000 × 10% - 210 = 56000 × 0.1 - 210 = 3690 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计算的是年度税金,如果您需要计算月度税金,请将上述结果除以 12。此外,实际扣税金额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是否有专项扣除、税前扣除等。在计算具体扣税金额时,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或使用相关工具进行查询。
一次性领取年金5万要交多少税?
获取一次性企业年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班族月薪五千以上就要交所得税了?
毫无疑问:不论是哪一种身份的城镇职工,也不论是其依法领取了多高的基本养老金,一律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呢?
第一、先看一下法律的基本规定。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所得税制度正式建立,但当时仅对在华外籍工作人员征收,起征点仅为800元。对于国内公民,适用的是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即当时分别对国内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国家在做了重大修改后开始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从此不分国内、国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依然为800元。其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又经过了6次重大修改,起征点逐步从800元依次提高到1600元、2000元、3500元到目前正在执行的5000元。40多年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始终处于持续的演变中。
概括而言,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的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其作用是既要实质性地增加财政收入,又要尽可能地缩小收入差距。凡在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所得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详细的内容见以下截图。说到底:凡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以下的个人所得,都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提到就行了,不再详细展开。
顺便强调一下:从2018年开始实施的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个方面和最近实施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个方面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法定减免事项,同样可以起到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降低个人税收负担的作用。
同时,法律又明确地规定:包括以下十种法定情形之下的个人所得,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详见以下截图。这种从根本上厘清了对个人所得征税和免征的范围。
非常清楚,第一款第七项就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毫无疑问,这就是对退休费、基本养老金、离休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根本法律依据,具有一言九鼎、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凡是我国境内的一切机关、单位、企业和社会保险参保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都必须严格地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执行,任何机关、任何个人都不得例外。
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所有已经办理了离退休(职)手续,在社保部门依法领取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和基本养老金,不论具体金额高、低,全部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上班族月薪五千就要交所得税了,上万退休工资的公务员要交吗?综上所述,所有的我国公民,不论本人是哪一种类型的劳动者,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好,是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也罢,只要是本人尚处于在职期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依法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任何人都是同一标准,根本不存在区别对待的可能性。简单地概括:在职期间,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所有退休之后的城镇职工,其依法领取的用于保障老年生活需要的所有法定待遇,不论具体金额高低,一律免征个所得税。也就是说,退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退职费,即使金额超过了五千元,不管有多高,肯定一律不缴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超过五千元,即使达到一万、两万元,同样的道理肯定还是一律不缴税。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说到底其原因只有一个:法律明确规定的。
那么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所有的城镇职工必须强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所有的社会保险都是由国家建立、管理、运行和监督的。对于在职期间的参保人来说,除了个人依法缴费之外,用人单位的配套缴费部分享受免税待遇,这是国家以减少税收收入的方式给予的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支持。同时,当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时,政府还会随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兜底。是事实上的既减税又直接投入财政资金,总体上的投入成本是非常大的,是一项极为烧钱的社会事业。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尽可能地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为提高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保证所有的劳动者老有所养,安居乐业,幸福快乐地走完人生旅程。如果对退休人员的高额养老金再一次征税,不仅在程序上又多了一道手续,还与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相悖,当然无异于胡折腾。
同时,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继续从事第二职业所获得的劳动报酬超过了五千元的起征点,自然就不在免税的范围之内,肯定必须依法缴税。
最后顺便说一下题主的两个错误:1、任何人退休之后依法所享受的法定参保待遇,现在统一称为基本养老金,只有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才称为工资。所谓退休工资的提法是完全错误的。要把基本概念搞清楚。2、公务员只是有一定特殊要求的普通职业,也属于劳动者的范畴,同样既要吃饭穿衣,又要养家糊口。他们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待遇在《公务员法》中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定,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本无须被人单独地提溜出来,故意地揪住不放。这样做,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领取10万企业年金要交30?
领取10万企业年金要交30%的税
计算如下:月平均年金所得=100000/12=8333.33元;8333.33-3500=4833.33元,确定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需缴纳个税=(4833.33×20%-555)×12=4940元。
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的个税计算,一是受年金缴纳时间影响,二是受本人实际月度工资交税情况影响。■年金领取的个税处理如下:
基本原则: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季或者按年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缴付年金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年金自2014年1月1日以后开始缴付:个人所得税计算按照上述基本原则执行。
2.年金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在2014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新规定实施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其余额按照基本原则征税。
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领取的年金×(1-2014年1月1日前缴付的年金缴付金额/全部缴费金额)
企业年金缴纳时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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