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9]3号:工资福利那些事儿,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超级重要、超级实用的话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错,就是那些能让你公司少交税的“小秘密”!
最近,有好多小伙伴都在问我,企业那些乱七八糟的支出到底能不能在税前扣除?比如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员工交通补贴等等,今天就来给大家伙儿讲讲,那些“国税函[2009]3号”里提到的事儿,到底咋回事儿!
第一回合:工资薪金那些事儿
咱们先来说说“工资薪金”!这可是企业最主要的支出之一,也是税前扣除的大头!
根据“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符合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说白了,就是你发给员工的工资,只要符合规定,就能在税前扣除,省下一大笔钱!
注意!这里有个重点,那就是“合理工资薪金”。啥叫“合理”?简单来说,就是你发放的工资要符合市场行情,不能过高或过低,也不能搞“暗箱操作”。
举个栗子:
| 项目 | 合理工资薪金 | 不合理工资薪金 |
|---|---|---|
| 薪资水平 | 市场平均薪资水平 | 明显高于市场水平 |
| 薪酬结构 | 符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 | 随意设置,缺乏合理依据 |
| 薪酬发放 | 按时发放,记录完整 | 延迟发放,记录混乱 |
如果你的工资薪金符合以上条件,那就能安心地进行税前扣除啦!
第二回合:职工福利费那些事儿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职工福利费”。这可是企业给员工“发福利”的“合法依据”!
根据“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注意!这里也有几个重点:
福利费的范围: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费,包括各种补贴、补助、慰问金、医疗费、教育费、住房费等等。
福利费的标准: 企业福利费的支出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
福利费的凭证: 企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举个栗子: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犒劳辛苦劳作一年的员工们,我们公司准备了丰厚的福利发放给员工,包括年终奖金、节日礼品等等。那么,这些福利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案是:可以!
根据“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只要这些福利属于合理的职工福利费,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就能在税前扣除。
第三回合:其他支出那些事儿
除了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之外,企业还有很多其他的支出,比如工会经费、员工培训费、交通补贴等等。这些支出到底能不能在税前扣除呢?
1. 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 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3. 交通补贴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交通补贴,只要符合规定的,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注意!这些支出是否能够税前扣除,要根据具体的规定和情况来判断。建议大家在进行财务处理时,要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的财务人员,确保自己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回合:总结
“国税函[2009]3号”是企业进行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只要我们认真阅读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就能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为企业节省更多的成本。
我想问大家:
你公司在进行税前扣除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奇葩”的或者,你有什么税务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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