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起这个2011年第7号公告,很多搞财税的兄弟估计脑壳都得大一圈。虽然这文件发了十来年了,但里头那句“只要满足三个条件,转让企业产权就不征增值税”的话,依然是现在资产重组里的金科玉律。前阵子,我正好帮一个搞实体制造的老哥处理厂子合并的事,实实在在地把这个文件从头到尾抠了一遍,总算把这里面的弯弯绕给摸透了。
第一步:死磕“打包”这个概念
我当时经手的那个案例,老哥原本想的是把地皮和厂房单独剥离出来卖给新公司。我一看这架势,赶紧把他拦住了。如果光卖房子卖地,那就是纯粹的资产转让,得交一大笔增值税。我翻开这个7号公告,反复琢磨那几个字:要把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说白了,你不能光把值钱的东西拿走,剩下的烂摊子不管。你要想不交这道税,就得玩“全家搬迁”。于是我折腾了大半个月,帮他重新理了一份清单,把原本属于老厂的那些欠供应商的货款、还没收回来的尾款,还有那几十号老员工的劳动合同,全部整理成一个整体。只有这样,才能算成是“转让企业产权”,而不是“卖货”。
第二步:处理人的问题最头疼
很多人觉得,只要我合同上写了“人也转过去”就行了。不然,我实际操作的时候发现,最关键的是劳动力得跟着业务走。我当时带着财务和人事,挨个找老工人谈话,重签合同,把社保关系也得顺着挪。公告里说“劳动力”得一并转让,这就是最磨人的地方。如果你只是把机器卖了,工人直接裁撤回家,那对不起,税务局肯定不认你这是整体产权转让。我硬是盯着新公司把这些人的安置协议签了,才敢往下一步走。在这个过程中,动作得快,不能拖泥带水,否则中间断了档,税局一查,说你人没过去,那之前的折腾全白费。
第三步:盯紧那些陈年旧账
除了人,债权债务也是个坑。我那个客户原本嫌麻烦,想把几个收不回来的烂账自己留着。我告诉他,不行,7号公告的要求非常死,你得把整个产权像一个包一样扔给新主人。我愣是逼着他把那几笔呆账也写进了转让协议里,哪怕新公司那边觉得这账没用,也得在那占个位置。我带着会计连加了三个通宵的班,把每一笔借款和应付账款都做了对账单,弄了一堆盖章的文件。实现的效果是,老公司基本成了个空壳,所有的“血肉和骨架”全挪到了新公司名下。
第四步:应对基层税局的盘问
全都整完了,去报备的时候才是重头戏。当时办事的小年轻瞅着我们的账本,问得特别细,非说我们这地皮价值太高,是不是想变相逃税。我直接把7号公告的红头文件打印出来,指着上面的条款跟他理论。我说,你看,我们这不仅转了地,连带老厂的五千万欠债和两百个工人都带走了,完全符合公告里的免税条件。虽然对方脸拉得老长,但由于我们所有的手续、合同、社保记录和债权转让通知书都严丝合缝,这笔大几百万的增值税硬是给省下来了。
折腾完这一圈我发现,理解这个文件的关键不在于你看了多少遍条文,而在于你能不能忍受那种琐碎。你要是图省事,漏了两个员工,或者是留了一笔债没转,那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税就能直接把你砸懵。搞这种税务筹划,就是得像搬家一样,不但要把电视机搬走,连桌子腿缝里的灰都得一起带走。现在回头看,那次实践虽然累得我掉了不少头发,但摸清了这道红线在哪里,以后再碰到类似的合并转让,心里就有底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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