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低值易耗品定义,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
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属于什么票据类型?
低值易耗品属于增值税专用票据类型
外购低值易耗品是指企业向外购入的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低值易耗品条件的物品。包 括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生产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外购低值易耗品如被增值税应税产品所耗用,均可列入扣除项目的范围。
外购的低值易耗品只要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行政事业单位低值易耗品有哪些?
1、通用工具。通用的刀具、量具、模具、夹具等工具以及各种辅助工具,如扳手、千斤顶等。
2、专用工具。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如专用模具、财会电动装订机、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
3、替换件。容易磨损或为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如轧钢用的轧辊、浇铸钢锭用的钢锭模等。
4、周转材料。多次使用的物品,如建筑业的紧固件、脚手架用材。
5、管理用具。各种家具用具及办公用具,如桌椅、书架、文件柜、保险柜、打印机、扫描仪、DVD、稳压器、电暖器等。
6、劳动用品。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带等。
7、其他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1、定义不同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核算内容不同
低值易耗品核算内容
(1)购买的办公家具:员工卡位、职员椅、客户凳、值班床、铁架床、储物柜、更衣柜、等待椅、洽谈桌椅、休闲沙发等;
(2)IT耗材:传真机、智能考勤机、内存条、硒鼓、墨盒、鼠标、键盘、打印机数据线、交换机、小型路由器、电话机等;
(3)其他物品:电子秤、接货宝、风筒、外场用的大风扇、货架、小推车、托盘、防撞胶、接货宝、硬胶套、微波炉、羊角锤、钳子、水牌、水管、扫把、拖把、玻璃清洁器、灯管、地胶带、锯片、仿真摄像头等。
固定资产核算内容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3、科目设置不同
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累计折旧”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处置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新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的定义是什么?
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 新准则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设定的单位价值标准,这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之间的区别变得模糊。到底新准则下该如何区别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取消了原来规定的2000元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主要给出了判断固定资产的原则标准,而且唯一的定量标准仅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说明企业必须根据新准则的原则自我判断。但这里的判断不仅是企业对每一项有形资产需对照准则分别判断,还必须对照企业本身根据新准则制定的内部统一标准(特别是价值的量化标准)进行判断,只有同时符合了这两个标准,才可以将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否则就应归属于低值易耗品。 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的是,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而是将《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合并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归类为存货,不过企业可根据需要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解释:“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笔者认为,该解释没有违反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因此,我们仍可以对低值易耗品简单理解为企业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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