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税务总局,2023年公务员报到时间?
一、面试报到时间
面试在2023年4月15日(周六)进行,考生分上、下午分别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
序号
岗位
招录
人数
面试
人数
面试时间
报到
时间
1
执法总队内设机构一
4
13
4月15日上午
7:00-
7:30
2
执法总队内设机构二
4
13
4月15日上午
3
机关处室一
1
3
4月15日下午
11:00-
11:30
4
机关处室二
1
3
4月15日下午
5
机关处室三
2
6
4月15日下午
二、面试报到地点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南门门口(南开区长实道10号),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三、面试所需证件
面试考生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二代)准时参加面试。
北京海淀区和朝阳区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有何不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共北京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通知要求坚决扛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政治责任;激励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支援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要加强统一领导,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压实属地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推动重心下移,紧紧抓住社区(村)防控这个关键环节;坚持党建引领,把全社会广泛发动起来。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制定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等三大方面共16条措施。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为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制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精心做好企业服务;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等五大方面共19条措施。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分类服务管理的原则,通知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防控工作两大方面做了规定。
市政府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2020年2月9日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需安排职工正常上班。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计算工时。
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好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四方责任”,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严格防控管理,落实责任追究。
北京市科学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和人才优势,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市民健康,提升医药健康创新发展水平,打造全球影响力的医学创新中心和产业高地,通知制定建立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科技快速反应体系;大力提升技术平台的应急响应和服务支撑能力;强化临床资源对创新品种研发的支撑;推动创新医疗器械临床应用与推广;加快创新药的临床应用与市场准入;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及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培育医疗人工智能新兴业态;开放互联网+医疗咨询应用场景;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示范应用等政策措施。
印发《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16条”措施政策解读》,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服务机构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疫情期间产生的房租费用;配合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落实对十大高精尖产业、科创类企业的信贷等扶持政策。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措施,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本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按照责任分工,制定了推动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加强信用评级管理;提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启动创客北京“疫情防控专题赛”; 开展“小企业大学”应对疫情专题培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应对疫情特色产品和服务;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和信息收集反馈;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等十条措施。
印发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对申请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房租补贴;申请肺炎疫情期间融资担保项目;申请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出现信用负面记录的,申请不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反馈贷款等融资需求等事项的申请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流程等作了规定。
北京市财政局
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内容包括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平台”中加挂中型、小微型企业标识。采购人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微企业分包;市财政局将实时统计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等政策落实情况,并将结果推送市级各单位,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北京市国资委
印发《关于落实京政办发〔2020〕7号文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开办便民设施、超市、药店、养老、教育培训、工业仓储等,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租金。用于办公用途的,减收2月份租金的50%。区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北京市司法局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告》,措施有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12348专席服务;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北京市商务局
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展会项目的政策解读》,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50%的商业展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全力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从坚决扛起防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全市金融服务快速响应网络;开展好金融服务支持;畅通金融服务通道;加强对在京金融机构运行的服务保障;加强疫情期间信息报送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印发《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办理流程》,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畅融工程”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
北京银保监局
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受困企业和群体顺利渡过难关;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加强内部员工关爱和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开展新闻宣传,有效防范声誉风险等。
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说明》,内容包括1.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监督北京银行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研究予以展期、续贷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说明》,包括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专项再贷款;发挥银企对接服务平台作用;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等政策的说明和流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印发《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服从社区统一安排;加强防控工作组织,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加强检查指导,落实防控责任。
印发《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就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做好新进场劳务人员的监督性医学观察;实施全封闭管理;加强值班和巡逻;强化外来人员管控;切实改善居住条件;从严管理食品安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等措施。
印发《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封闭式集中管理;加强劳务人员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措施。
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租赁中介行业有关工作提出了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服从社区防控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所在社区摸排往来人员情况等措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自2月5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各执收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最近一次纳税申报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后停征中小微企业特种设备检验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印发《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说明》,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办理延期纳税相关流程包括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停业登记。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网络视听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包括线上提交备案审核材料;压缩备案审核工作时间;帮扶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题材节目;为创作生产反映防疫抗疫的视听作品开通绿色通道;调整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申报要求;优化网络视听平台备案制服务;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多层次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网络视听协会职能作用。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延长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并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延长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强化社保经办大厅防控措施;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抓好宣传引导;强化组织领导。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知提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各管理部、贷款中心2020年2月3日起开始对外办公;推行不见面服务;推行现场业务办理预约制;保障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权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确保患病职工安心接受治疗,保障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通知提出要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企业要妥善安置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企业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疫情防治人员关心关爱;做好技工院校和培训鉴定考核机构疫情防控等措施。
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为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提出暂停现场招聘活动;开展线上就业服务;简化优化就业手续;推迟业务办理时间等措施。
印发《关于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区出入管理的通知》,在小区的出入管理、出入口管理、防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提到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进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支持措施。上述业务均可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用人单位岗补社补”、“企业失业保险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相应补贴,培训补贴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模块申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有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采购工作,保障临床需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等内容。
北京市纪检委
印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执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规矩,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各种信息渠道畅通;严厉打击利用疫情防控名义从事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防控行为,强化社会责任;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强化纪律保障等要求。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印发《关于支持科技“战疫”、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十条举措,重点支持疫情检测诊断、治疗及防护等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及产业化,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在防控治疗相关服务、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生产制造以及无人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高端芯片、虚拟现实等技术产品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创新应用等五大技术领域。
发布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公布首批138项抗击疫情相关的自主创新技术清单,涵盖百世诺、博奥晶典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多家中关村生物医药企业的病毒检测技术与疫苗研发技术,隔离区巡控测温机器人等机器人“战疫”技术,金山医疗云的“应急物资管理系统”等大数据与云服务技术等,共涉及86家中关村企业,其中部分技术已经投入使用,助力科技“战疫”。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为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制定全面防控疫情;提供餐饮保障;解决住宿困难;便利员工出行;促进生产供给;鼓励市场开拓;支持企业出口;保持就业稳定;提高审批效率;激励企业发展等十方面政策措施。
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云办公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鼓励企业网上办理政务;鼓励企业网络云办公;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企业网上招聘;减免房屋租金;做好管家服务等六项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规定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北京2022退休基数是多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近日发布通告,确定2022年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11082元/月。
2022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082元/月作为计算基数。其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社保退休手续审核结束了吗?
社保退休手续审核一般情况下15到3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毕。
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自如为何会遭北京市住建委查处?
8月22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发布通告称,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查实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通告称,今天,其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等部门,开通了12345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热线,开通首日,共接到投诉举报52条,主要反映哄抬房租、不退押金等,涉及30余家经纪机构。在查实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23家中介机构中,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列榜单第二位置。住建委还称,执法部门会同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银监局等部门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对自如、相寓两家住房租赁企业进行现场执法,“通过检查营业执照、抽查租赁合同、比对系统数据、询查资金往来、核查租收价差等情况,严控垄断房源、哄抬房租行为,确保住房租赁企业遵守公开承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各部门将加大惩处力度,予以高限处罚,实施联合惩戒。近期,北京等一线城市房租出现上涨现象,自如、蛋壳等房屋租赁中介及长租公寓运营商却被传出高价抢房的消息,迅速陷入舆论争议。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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