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票的风险在开票方还是收票方,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如何处理?
建议按以下情况区分处理:情况1筹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不满足文件规定,在取得专用发票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2确认收到的发票是否属于税法上可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如免税、零售烟酒等),如属于可开具范围,可进行正常账务处理。
总结:目前税法没明文规定不能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建议开具使用原则需如实开具,但为免形成系统滞留票而造成增加税企双方的工作成本,建议收票方如确认不需使用专票的情况下与开票方协商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小规模企业需要给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进项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到底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进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不管是对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有无进项发票直接会受到影响到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一、先来看小规模企业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的是简易计税方法,当期增值税=当期销售额*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为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所以没有进项抵扣,势必会增加增值税。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有无进项,对于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来说是无关的,小规模企业不能抵扣,增值税只跟销售额有关系。
既然有无进项不能影响小规模的增值税,也就不能影响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附加税,下面再看企业所得税。
既然有销售,那就意味着一定会有商品出库,既然有商品出库,那就肯定有生产成本。成本和收入是互相匹配的关系。可以说有收入必然会支出成本,而有了成本,必然会在某个时刻换来收入。但是题主这里所说的没有进项,指的是取得了货物,但却没有取得购进货物的发票,所以这部分成本不能按照税法的约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必然会虚增企业的利润,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以一旦购进环节取得了发票,必然需要在销售环节完成整个流程,不管是开票收入,还是无票收入,都需要确认收入。相反,如果购进没有取得证明购进成本的发票,结果就是虚增自己的利润,多交企业所得税了。毕竟3%的增值税征收率和25%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相比,增值税还是占据优势的。
总结下,小规模企业有无“进项”,对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没有影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的所得税的增加。
二、来看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是价税分离的,可以这么理解,税率高,税额高,可以抵扣的进项多,应交增值税就少,同时税额高了,可以进入成本的金额就低,成本低了,才能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所以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发票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有无进项不仅影响增值税,附加税,还有企业所得税。
现金流是企业的血液,如果增值税过高,势必会占用企业更多的现金流,对于企业的经营也没有什么好处,一般纳税人企业更应该取得同等税率的进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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