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筹划,个人所得税如何填写最划算?
个人所得税的填写主要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满足条件的尽量都填上;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如果平时工资较高,选择单独计税更有利;如果平时工资不高,选择合并计税更有利。具体选用哪种计税方法更有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算一下。实际中在个税汇算清缴时,自己通过个税APP可以对年终奖先选择综合计税方式,看看最终应纳税额,不要提交。然后再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看看最终应纳税额,对比看哪种应纳税额低,就选哪种计税方式。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可以参考视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影响年终退税,你填对了吗?教你如何填报,2022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可以扣除,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要求见下文。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我写过一篇文章年终奖你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2022年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你可以参考下。当时原本的优惠政策是在2021年底结束,但是2021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优惠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了,所以在2023年底前年终奖还是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税原理四项综合所得在每个月或每次单位给你发钱的时候会先预先计算并扣除相关税额(你拿到手的就是扣过税的工资,俗称税后工资),等到第二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就把你上一年度综合所得的所有全年收入(包括年终奖)综合起来再算一次,如果全年预扣的个税比汇算清缴计算出来的多,说明之前实际扣的个税多于应该要扣的个税,就会给你退税;如果全年预扣的个税比汇算清缴计算出来的少,说明之前实际扣的个税少于应该要扣的个税,你就需要补税。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使用费所得四项。
首先,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积预扣法。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20%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4 000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x(1-20%)=每次收入额x80%。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每次收入x70%≤4 000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x70%-800元;每次收入x70%>4 000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x70%x(1-20%)=每次收入x70%x80%。最后,年终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 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此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 20%费用的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60000元:每年的扣除费用,即5000元*12个月=60000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个税APP中填报,提高退税金额。(1) 子女教育。纳税人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3)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按前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4)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5)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每年132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每年9 600元)。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我是@无尽征程2022,考证达人、学习爱好者,分享考证经验、共享学习知识!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
朋友,你的这个问题提得好,关系到很多人在此次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后到底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问题。至于你问到的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则要分几种情形来计算。
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年终奖性质,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征收内容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将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
这就是说,全年一次性资金与当月工资加在一起来计征个人工薪所得税。
而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社保费用-(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加项专项附加)-免征额,社会保险费用不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如果按目前人大通过的免征额为5000元;而且,本次税法修正中也对此进行了优化。重点在于针对现行的3%到45%的7级累进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
具体而言,本次修改扩大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其中现行税率10%的部分所得税率降为3%,现行税率20%的所得以及部分税率25%的所得税率均降为10%,25%的部分所得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高税率级距不变。这样的修改对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起到了很大的减负作用。
(见下表)单位:元
对应起征额(3500)
对应新起征额(5000)
旧税率
新税率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
不超过3000元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部分
超过3000元至7500元部分
20%
10%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
超过7500元至x元部分
25%
10%
超过x元至y元部分
25%
20%
超过y元至35000部分
25%
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30%
30%
超过55000元80000元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
35%
35%
超过80000元部分
超过80000元部分
45%
45%
对照此表便可一目了然:
第一种情形,如果不超过1500元,就不需要纳税。
假如你2019年1月份得到2017年全年的一次性奖金10000元,而你1月的工资为4000元,你元月总收入为14000元,而你当月的房贷利息、教育、医疗等四项支出为7500元,那么你当月应税额为14000-7500-5000=1500元,那么就不需要交税。
第二种情形,如果你的收入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假如其他支出不变,年奖金增加到11000元,就是说你的一次性年终奖加上当月工资为15000元,当月应税额为15000-7500-5000=2500元,那么当月需交税2500X3%=75元;
第三种情形,如果你的收入超过4500元至9000部分,假如其他支出不变,奖金增加到13000元,则当月总收入为17000元,当月应税额为17000-7500-5000=4500元,那么当月需交税4500X10=450元;
第四种情形,如果你的收入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假如其他支出不变,年奖金增加到18000元,则当月总收入为22000元,当月应税额为22000-7500-5000=9500元,那么当月需交税9500X10%=950元(里面又分三档,我这儿只举一档的例子了);
第五种情形,如果你的收入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假如其他支出不变,年奖金增加到50000元,则当月总收入为54000元,当月应税额为54000-7500-5000=41500元,那么当月应交税为41500X30%=12450元;
第六种情形,如果你的收入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假如其他支出不变,年奖金增加65000元,则当月总收入为69000元,当月应税额为69000-7500-5000=56500元,则当月应交税为56500X35%=19775元;
第七种情形,如果你的收入超过80000元部分,假如其他支出不变,年奖金增加到90000元,则当月总收入为94000元,当月应税额为94000-7500-5000=81500元,则当月应交税为81500X45%=37490元。
这样的计算,我想朋友应该对你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纳入税应该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了。但愿能帮到你,生活工作快乐!
年终奖一次发放和两次发放区别?
主要区别体现在个税上
年终奖分两次发从缴纳个人所得税来讲没有体现纳税筹划,有时比发一次缴纳的个税还要多。
主要是为了留住员工,一般是年前发一次,第二次发放就到了后半年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税合理避税范例?
假设张先生于2013年12月获得年终奖金18500元,并发放当月工资3000元;李先生当月月工资同样也为3000元,于年底获得年终奖金19100元。请分析每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按照当前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18500-(3500-3000)]÷12=1500,适用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张先生税后所得为18500-540=17960元。
李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19100-(3500-3000)]÷12=155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应纳税额=[19100-(3500-3000)]×10%-105=1755,李先生的税后所得为19100-1755=17345元。
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表”看,共有六个“盲区”,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真心希望企业在向员工发放年终奖金时能够合理跳过“个税盲区”,更好的完善纳税筹划,在不影响企业成本支出的前提下为员工增加实际收入。
一次性收入怎么缴纳个税?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理解什么是“一次性收入”。一次性收入一般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只有一次性所得或完成一件事务的所得。我们需要明白,如此明确一次性收入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人们将取得的收入化整为零,缩小收入基数,以逃避纳税。
在纳税实践中,能够成为一次性收入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按次纳税的项目就包括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具体内容包括: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我们还需要知道,这三项所得构成个人综合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要求与工资薪金所得一道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的。汇算清缴时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相就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2.财产租赁所得,出租个人财产时,出租时间大于一个月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是短期出租且租期小于一个月,以该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以收入减去相关税费后为租赁收入所得,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就已按10%税率征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税率为20%。
4.偶然所得,比如彩票中奖的收入,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税率为20%。
希望对你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