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历程,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就是销项税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专栏。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而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是企业买东西时记在采购总价中的增值税款,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每个月企业拿所有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如果是正数就要向税务局交税,如果是零或者负数就不用交了。
扩展资料: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之间的抵扣该怎么理解?
谢谢邀请,其实这问题我曾经就增值税的税收原理与大家分享过,如果你想了解的更深入一些,可以关于我的头条号,里面“问答”中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下面针对你这个问题再大白话的说明一下:
1.销项税额:顾名思义,因为销售产品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下家甲的话,假设销售价格2340元,如果税率是17%,那么你从甲那里获得的一共款项为2340,其中2000是货款,340元是你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部分是你开票给甲的。
2.进项税额:就是你购进产品/服务支付的值税额。如果你从上家乙购买产品1170元,税率假设为17%,那么你实际支付的款项为1170,其中货款为1000,支付增值税为170元。然后它给你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170对你而言,就是你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部分需要上家开专票给你,否则就没办法抵扣了。
3.进项税额抵扣:那么最终你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呢?仔细再看一下这个流程:你从甲那里收了340增值税,同时,你购买产品时又支付出去170的增值税,所以实际你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40-170=170元(即站在你的角度:你需要针对增值额的部分缴纳增值税)。这里把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减掉,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进项税额抵扣。
4.总结:因此,对于企业来讲,进项税额越高,抵扣的就越多,最终缴纳的增值税相应的会少;如果没有进项税额,那么直接按照销项交税,那么税负就比较重。但是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哦,内容太多,就不再叙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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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增值税到了消费者手里就不能抵扣了?
增值税到了消费者手里不能抵扣很正常。
增值税是流转税首先说一下增值税要抵扣的一个首要前提,除了必须要是一般纳税人外,真正的核心是商品必须处于流转的状态,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国家给予其设定的状态是‘只要商品在流转,就必须缴纳增值税,上一个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在下一个流转环节可以进行抵扣,这样就保证了其链条的完整性’。
而当商品到了消费者手中会怎么样?消费者作为所有商品的流转最终环节,到了消费者这里商品就不会再流转了,所以也就不存在继续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不存在缴纳又那里来的抵扣一说。
所有税的承担者其实不仅仅是增值税,对于市场上的所有商品与服务,国家所收取的所有税费,最终买单的人都是‘消费者’,包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承担的各项税费,企业缴纳税费的钱来自利润,企业的利润来自产品,而产品的利润来自消费者,而消费者的利润来自(劳动成果),这样就是一个循环,所有事物都处于其中某个环节,各司其职换换相扣。
小结都说企业是国家最大的纳税人,其实真正的最大纳税人是我们所有个人。
以前年度未抵扣进项税额怎么做分录?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如果是以前年度未抵扣,现在发现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成本费用类发票,金额不大,以前没有记账,也没有付款报销,现在发现了,记入当期损益并抵扣。借:某某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2.如果是成本费用类发票,金额较大,以前没有记账,也没有付款报销,属于重大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抵扣。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3.如果是资产类发票,金额不大,以前没有记账,也没有付款报销,现在发现了,记入当期资产并抵扣。借:某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4.如果是资产类发票,金额较大,以前没有记账,也没有付款报销,属于重大差错。记入资产类账户调整并抵扣。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累计折旧(摊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涉及企业所得税多缴退税的)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固定资产维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题主提的这个问题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免税的固定资产与应税的固定资产维修费能够准确划分的。免税部分的维修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成本费用处理,应税部分的维修费进项税额进行认证抵扣。
二、免税的固定资产与应税的固定资产维修费不能够准确划分的。比如,开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那么,先将全部维修费进项税额进行认证抵扣,然后按照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出不得抵扣的免税部分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纳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额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四、举例
某企业既经营应税业务,又经营有免税业务,某月实现销售总额1000万元,其中应税销售额700万元,免税销售额300万元,本月进项税额450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50×(300÷1000)=135(万元)
作进项税转出处理,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5
货: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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