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率是按年算还是按月算,累计计税是怎么计算呢?
这个问答提得好,个人所得税的计缴一直属于简单的计算题。但2019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所有人关注的是基本扣除数从3500元涨到5000元,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数的具体项目,少有人把个人所得税累计计税的变化当成重点。但,个人所得税的累计计税,带给财务人员的是计算方法的根本变化,带给纳税人的是税负的全年均衡,收入以综合所得的形式更全面!累计计税的计算,可以从以下近年个税改革的变化和公式计算两方面分析:
一、近年个税改革的变化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先把以往以月为单位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回顾一下。
1、2018年10月1日前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单一收入项目-法定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单一收入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仅仅是在发生应税义务的当月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多处或者多种收入之间没有关联性,造成纳税人的申报缴纳不全面,或者税负和应纳税额存在巨大差异!
2、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这个期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过渡阶段,最大的变化是基本扣除数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3、2019年1月1日以来2019年1月1日以来累计计税的方式全面实施。累计计税突出的关键词是“累计”。累计突出两方面的内容: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所得四方面的综合所得的累计(虽然义务扣缴人不一定累计综合所得,但纳税人符合年终汇算清缴条件的,必须自行累计综合所得);
2)、单一属性的收入,义务扣缴人不在以月(次)为单位,而是将各月纳税人的收入、基本扣除数、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商业保险允许扣除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数累加在一起,每月纳税申报的数据为纳税人当期及本年度之前的所有数据的汇总!
二、公式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累计数=当期金额+1月份到上月数的累计=1月份到当期的累计数
三、综述纳税人无论是综合所得的任一收入或者多种收入,按月(次预缴)的计算,任意一个月的应扣预缴税金均为累计数计缴,是个人所得税计缴革命性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按月传统计算方法一去不复返!通过累计计税的方法,纳税人的税负更合理,更趋近于年终汇算清缴的金额!
增值税的税负是到年底一起算还是每月都必须按照税负交税?
税负是一个经济单位在一定时期所承担的税收与销售收入的比率。
这个一定时期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是以月、年、季来计算。税务部门在对一般纳税人税负进行控制时,通常以三个月为一个时间段计算,也就是说,某企业在三个月内税负总水平如果低于同行业实际税负的,可以采取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手段进行分析、了解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所以这要看主管税务机关是如何要求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按季还是按年?
并没有固定的规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因为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是为了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而制定的政策,其中包括两种方式:按季度预缴和按年度汇缴。按季度预缴可以提前减免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减少企业的资金压力;按年度汇缴则是一次性返还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选择一种更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缴税。如果企业在经营上比较稳定且有一定积累的现金流,可以选择按年度汇缴的方式,一次性返还增值税减免;如果企业在经营上较为困难或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可以选择按季度预缴的方式,减轻企业在资金上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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