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保理,买断式保理是什么?
买断式保理(Factoring without Recourse)是一种商业融资方式,即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以一定比例向企业支付现金。
在买断式保理中,若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或逾期,企业不承担相关风险,而由保理公司自行承担损失。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企业希望快速获取资金,减少逾期风险以及集中精力于核心业务的情况。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与保理融资有什么不同?
1.
产品本质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基于以应收账款为担保物而提供的融资方式;保理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基础的综合服务。一个是担保物,一个为转让。
2.
提供服务不同 应收账款融资,银行只提供融资;而保理业务,银行则还提供存款、收款、坏账担保等服务。
3.
法律依据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依据《担保法》相关规定;保理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约定。
4.
收费不同 保理收取融资利息及手续费;应收账款质押近收取融资利息。
保理业务为什么会造成应收账款减少?
保理业务基于应收账款转让而产生,无应收账款则无“保理”之说,应收账款本身属于会计范畴,保理业务由于应收账款转让,必然会导致应收账款减少,保理业务以综合性金融服务基础,其业务一般存在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
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其形成、核算、管理均源自于企业财务会计的范畴和实务操作
保理是几方合同?
三方。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是包括应收账款信息、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保理融资款等条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
从发起业务的企业方来看,如果只说最后的结果,还真没太大区别,不管是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业务,核心都是要把应收账款提前变现,拿到钱。
不过具体操作的细节上还是有一些区别。
1、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不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还是企业自己的,只是暂时抵押给放贷机构。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如果是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取得贷款,那么,放贷机构通常是会监控企业的资金账户,在客户回款后,及时划转资金归还贷款。或者要求客户回款到指定的账户,作为还贷用。
保理业务,则已经进行了债权转移,企业相当于是以一定的折价将自己的应收账款卖给了放贷机构,以后这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就是放贷机构了,放贷机构需要自己去跟踪客户的付款情况,并要求对方及时支付。
保理业务通常是跟银行合作,借助银行的回款管理能力,转嫁企业的风险。
不过,保理业务还要区分放贷结构是否保留“追索权”,如果保留的话,那如果客户不还款,企业就还需要再还钱给放贷结构,相当于坏账的损失要自己承担。
如果是不保留“追索权”,那么则是不管客户有没有还款,企业都不关心了,风险又放贷机构承担。
2、账务处理不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只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已有资产被质押就可以。贷款则是直接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保理业务则还是要区分有没有“追索权”的问题。
如果没有追索权,则是应收账款出售。
借: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差额视同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如果有追索权,则账务处理视同是贷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费用不同不保留“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因为应收账款风险已经完全转移,通常费用就比较高。
贷款业务的话,则是参考当时的市场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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