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管员为什么讨厌代账会计,为什么说小会计去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是一条不归路?
【困困账坊认为】:这种说法太片面了,薪酬低,强度大,没有晋升空间,市场环境恶劣(给小老板代了几个月账,收不到钱),老板只看眼前利益(都买奔驰了,企业利润每年还为负),这是代账行业的现状,但事情总有两个方向,真的不能以偏概全。
大企业就没有局限了吗?因为分工明确(做工资的做工资,报税的报税,做账的做账......),头几年根本无法熟悉业务的整个流程;而事务所如果没有一两个证书,也就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流程工作;财务公司简单机械,不合规之处较多。所以处处有局限,方方面面有难处。
但话说回来,这不就是当会计所面临的“痛”吗?当生活因为迫不得已负重前行时,还真需要另辟捷径,弯道超车。
一、代账行业的“痛”:代账这活易学难精,为了防止新人学会了就跑,财务公司往往把一个活分成几部分交给几个人来干,根本不会让人全面学习,时间一长,人就成了一个螺丝,只能照顾手边那一点事,想走走不了,收入还不高,对于这种情况小会计该如何破局?
就是因为代账行业门槛低,竞争激烈,小企业才缺人干活;也是因为工作强度大,酬劳低,人员流动性较大,找到工作机会的地方也较多,多跳几次槽,代账行业的流程也就都了解了!
那对于行业的不合规,法律风险是不是我们应该担心的问题呢?
这一点小会计多虑了,因为这个行业经常与税务部门,工商部门打交道,眼界宽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容易涉及到,并且你的老板也是看过“猪跑的人”,在签订《代理记账合同》时会将原始凭证真实性的责任推给法人,及便出了问题,代账公司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再不行,换一家,到哪打工不一样?
二、代理记账的“优势”:因为接触的公司较多,企业类型繁杂,并且在税务上不可能不出现状况,当你处理过各行各业的财税问题以后,你的专业素养自然会得到提高,而且一个好的代账会计会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这样也就触碰了公司最核心的数据,不知不觉间参与了管理。
当各行业的税务风险和税负率了然于心,知识体系已然建立,再进入企业,无非就是经历一个查缺补漏的过程,难度系数将会大大降低。
三、举1个赚到钱的例子:我在五线小城市淮南,之前实习的一家财务公司,人不多,就夫妻两个人在经营,手里代账企业50家(每月有流失的客户,也有新增的客户,再正常不过),每家收费在200元 —— 1500元/月。
老板跟别人干了一个会计培训班,自己的一些零碎工作,比如跑银行开基本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都由学生代干,美其名曰“实习”。
我保守估计他每月收入15000左右,在我们这样的五线小城市算不错了。
综上所述:每个行业都有翘楚,到底能不能赚到钱,虽说环境很重要,但到最后拼的还是个人素质,当你有了核心竞争力,眼界开阔了,钱自然就会到你的口袋当中。
(你的收获我的进步,谢谢你的点赞、关注@困困账坊)
现在觉得越来越不好做了?
从42岁的老会计可以看出题主财务经验丰富,你觉得会计越来越不好做,我推测你不是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如果能做全盘账能做到财务负责人,做的不开心,完全可以凭借经验与能力换家公司,不至于想到要换行。我身边有不少40+的老会计,他们做的不开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招进的基层财务人员工资比较低,老会计的工资高,时不时的会被老板拿老会计的工资与新人做对比,感觉到压力山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第二,新招进的财务主管,学历高会计证书齐全,入职工资比工作多年的老会计高。但工作能力不如老会计,在这些新人的手下做事感觉委屈,特别是工作中新人对老会计不尊重时,分分钟能促使老会计离开。
第三,由于学历证书的限制,在外面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对比现在的工作,只能委屈求。因为像我们这些35+年龄段的人,上学时考高中比现在的90,00后考本科都要难。我们那一代人很多高中职高毕业,与年轻人比学历证书没有优势。现在会计供大于求,门槛水涨船高,好点的公司招会计都要求大专以上文化,持有初中级证书,还有不少要求注册会计师证,仅学历与证书已把老会计挡在门外。
我认为题主才42岁,只要心态好,尽快的弥补不足,凭借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会计这行业还是能够长期工作下去的。我有两个40+的朋友,他们就做的就很好,可以参考下。
有个40+的老会计学历本科,有中级证书,他认为在公司全职上班压力大,不喜欢与年轻人一起工作,因为年轻人太拼经常加班,而他不喜欢加班,再加上工资比年轻人高太多,感觉长期这样不太和谐,老板会有意见。他凭借积累的人脉与多年的工作经验接了几家公司的兼职,每家公司每个月去5-6次,收费3-4000元,指导新会计做账,因为有不少老板相信老会计,认为老会计经验丰富也更专业,所以他不担心找不到兼职工作。他闲时还会去财税公司讲课,加上兼职的收入,每个月收入都在万元以上。
还有个40+的老会计,学历不高证书也没有,他发挥自己的经验优势,在公司里充当了管家的角色。每天的工作是在外面送回单对账收款,工资每月6000元,效益好的月份有奖金。他说自己的眼睛不好,不能长期对着电脑,在外面跑感觉很开心。当然,他也有烦躁的时候。最不能接受的是有的公司的年轻财务对他爱答不理不尊重,他说自己的年龄比这些财务的父亲的年龄都要大,被他们冷落会心酸不舒服。但没办法,想想是为了工作,事后也就感觉没什么了。我想说的是他的专业能力差,但利用自己的经验完美的弥补了专业的不足,不管挣钱多少,只要开心就好。
如果题主在42岁的年龄坚持转行,我的建议是尽可能用到多年的工作经验,比如可以去培训学校讲实操课,也可以与网校合作制作教学视频,如果实在没有好的工作,可以离开一线城市,去三四线城市城市,因为三四线城市的节奏没一线城市快,压力也没一线城市大。
以上是我的建议,祝题主好运!
纳税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扩展资料:
纳税
指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纳税典故
朱熹:育子依法纳税
朱熹是我国南宋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朱熹在《朱子训子贴》中写道:“国课早完,虽囊空虚,独有余庆。”朱熹谆谆教育子女: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法,足额及时地将所纳的税款缴入国库,不应拖欠国家税款一分一厘;即使让自己因此变得经济拮据,却仍感到心安理得,内心由衷地感到欣慰,因为自己尽了一个纳税人所尽的义务了。
朱熹训子之道至今仍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纳税典故
朱熹:育子依法纳税
朱熹是我国南宋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朱熹在《朱子训子贴》中写道:“国课早完,虽囊空虚,独有余庆。”朱熹谆谆教育子女: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法,足额及时地将所纳的税款缴入国库,不应拖欠国家税款一分一厘;即使让自己因此变得经济拮据,却仍感到心安理得,内心由衷地感到欣慰,因为自己尽了一个纳税人所尽的义务了。
朱熹训子之道至今仍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个体户长期未缴税被税务局列入非正常户?
如果你进入税务“非正常户”,那么说明你已经进入税务失信“黑名单”。如果不及时解除,后果是相当严重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一、为什么会被税务列为“非正常户”?
这点当事人应当心知肚明,其实就是未按时去税务局申报纳税(俗称逾期),纳税申报通常是在每月的15日前按月去申报,就算你的店铺没收入也要去做0申报,表示你的店还存在。排除确实不懂税务规定无意中造成的除外,大部分个体户之所以被列为“非正常户”还不是自己造成的?怨不得别人。
二、被税务列为“非正常户”的流程和后果
逾期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先是联系你提示去申报纳税,你不理或者你留下的手机号税务机关打不通、又或是你不接电话,又或者联系上了你还是逾期不去,这是“再一”;这时候税务机关会给你下达限期改正法律文书,通知你几天内去税务局去申报,给个改正的机会,去了的话没事,有税款最多挨点税款滞纳金(按日收税款的万分之五,如果你月纳500元,逾期每天也就2毛5),这是再二;如果这时候你仍然置之不理,然后再三,税务机关再次去店找你,找不到打电话,再找不到的话,俗话说“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对吧?就会把你列入“非正常户”,面临罚款等处理,三个月后将你税务登记注销,但是——拿好小黑板记住知识点:
除非你解除掉“非正常户”记录,否则失信信息是永远记录在税务系统数据库内的,全国联网!下次你还想去开店的话,税务的系统会根据身份证信息提示你在“非正常户”的失信黑名单里面,是开不了新店的!必须接受处罚把以前的非正常户解除了,才能开新店。
时间拖得越久,处罚越重。不去解除的话,除非你一辈子不开店或是用别人身份证开店,否则税务失信黑名单会影响到你开新店、注册公司、甚至是商业贷款。
所以,小筑提醒大家,如果不幸“中招”了,别嫌麻烦请务必去解除掉,请珍惜你的纳税信用。
三、回到正题,如何解除“非正常户”?
1、先到纳税服务大厅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补充申报、接受处罚,解除非正常户按一般程序处罚,罚款最低1000元,看清楚了是最低,也就是说你及时去处理了最低1000元,上面说的时间拖得越久处罚越重,几千到几万不等,这个代价是相当大的!出现这种情况了,建议第一时间联系你的税务专管员,多说好话,及时去接受处理,事情不大。
2、税务机关受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1)税务登记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2)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第1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登记机关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四、如何避免成为“非正常户”?
1、网络申报:家里面有电脑的,直接打开税务局给的官方申报网址,填完申报完事,不用跑税局排队什么的;
2、手机APP:现在的国税局基本都有在线申报纳税手机APP,不用跑税局直接在手机上点几下就好了,0申报更简单,在APP上可以一键搞定,按时间在每个月的15日前点就好了,不懂的自己问下你的税务专管员。
友情提示:根据税法的规定,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状态设有纳税“起征点”,只适用国税局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居多),月营收30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由国税局核定征收,没达起征点的虽然不用缴纳增值税,但申报还是要去做的哦,而且地税税种和国税不一样,一样需要去地税申报纳税。
自古皇粮国税,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做生意铺面的选址和装修是有讲究的,生意有好有坏,挣得多的多交点,挣得少的就少交点,你开个店一个月交500和王健林一个月交5000万是一样的,都是在做贡献,高铁、歼20、航母什么的就靠大家了!
公司只有法定代表人一人?
只要是真实的就没有问题,不是真实的就是一只没有引爆的地雷!
你按照记账公司或者会计事务所给你的理由,能把你吓个半死;你找个一般稍微懂点行的人,可能他也说不全面;如果你找了一个老板来说的话,可能会得到一些比较中肯的意见。
然后,你再去查法律条文,好像确实是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搞,限制很多。到底怎么样来认识这个问题呢?
一、真实的交易是没有问题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假设一种情况。
例如,你现在正在上班,在工作当中有一些关系,可以做点儿生意,但是需要开发票。这个时候你以个人的名义去到税务局可以开发票。但是你更想为了以后从长计议,去成立了一家公司,当然是没有地址的那一种。从法人、财务人员通通都是你自己。那你的社保、工资还要怎么搞比较合适呢?
按法律要求社保只能在一个地方交,不能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社保。你原来的公司已经开了工资、也交了社保。所以你自己注册这家公司就不能再交自己的社保。当然你给别人交没有问题,但是必须要给别人开工资才而且申报才可以!当然你也可以给自己再开一份工资,年末了以后还是要合并到一起来进行清缴个人所得税,一般没有人愿意这样去操作的。
所以,一个人的公司无业务且长期零申报,这种情况大量的存在。但是如果你忘记了申报,税务局就会通知你。连续不申报的话就会锁定你作为异常处理。那你以后再启动经营就比较麻烦了,有可能受限包括你的信用使用。
目前,尤其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指导下,相当多的公司应运而生,而且有不少是一个人的公司,业务量非常少。多数都交给代理记账公司来操作了。
二、虚假的交易是有问题的1、第一种,申报不真实
实际业务量远远大于你实际申报的数据。也就是你成立的这一间公司,实际业务的发展的不错,但是你长期在对税务申报的时候仍然是零或者有更多的钱在私人卡上转来转去不进公司的帐户。那这个时候,零申报时间不长,估计问题不大。但是时间久了以后,就要考虑风险。
首先,银行系统会对你个人卡上的转账记录有监控。比方说你一张卡上有200到300多万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就会主动打电话让你到银行去说清楚资金的来源?为什么你个人卡上有那么多的进出流水账。如果你自己解释的清楚,来路都是正确当的话,银行自己就会让你以公司的名义来进行处理,你不开公司也不行,因为你卡上的钱肯定不都是工资。如果你解释不清楚的话,对不起,那你就麻烦大了!
2、第二种,洗钱、诈骗犯罪
注册个公司没有实际的业务。但是跟相关其他公司经常有账上的资金来往,空壳公司等于是洗钱。那这个问题就会更大!所以现在成立一个公司,你想把业务做好是比较难的,国家政策是比较宽松的。无地址注册公司现在一些地方试点过程当中发生了很多问题。比方说骗钱,结果发现最终找不到人。目前,这类公司银行开户比较难。银行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核实具体的地址,包括门牌号、还要你照相。就是为了将来免得把账号给你,你在账上进行一些非法的资金进出,银行脱不了干系。
所以,注册公司之前可以上网查查规定,下面就是我国对个人、企业资金的管理办法,看看是不是吓到你了?
三、《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2002年9月17日第7次行务会审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大额交易是这样定义的: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可疑资金是这样定义的: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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