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3%降至1%,小规模纳税人将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二、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后,应如何开具发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可以开具,应按照什么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答: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答:本公告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答:本公告第三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上述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5万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确定。六、2018年至2020年办理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其转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留抵税额按规定计入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此部分进项税额可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如何处理?答: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出台了转登记政策,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对其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折让、退回等涉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额进行追溯调整。目前,转登记政策已执行到期,对该科目核算的相关税额应如何处理,本公告第四条明确规定,因转登记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2月31后应如何计税?
小规模增值税1%征收率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2022年1月1日起按3%征收;季度45万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重点!2022年4月1日起,征收率3%的小规模纳税人,二选一:
1、开普票:免税,收票方无进项可抵
2、开专票:3%征收率,收票方可抵3%进项
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明是专票还是普票啊!这样看政策解读出来的,还算简单易懂的
小规模纳税人年后增值税恢复至3?
根据当前文件,疫情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执行到期日是2021年12月31日。
当初减按1%征收这个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缓减新冠疫情给中小微企业的冲击,那么也就是说,这个1%征收率的政策是否执行是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的。
这个政策最早是2020年3月份出的,当时规定是执行到2020年底,可2021年的疫情继续发展,中小企业也是困难重重,所以国家只能又出台政策把减按1%的优惠执行到2021年底。
那么,2022年减按1%的优惠政策还会继续执行吗?老周以为,大概率还会继续执行。
首先考虑当然还是疫情影响,从目前公布的疫情数据来看,咱们疫情控制虽然成绩突出,但没有也无法实现完全控制。今年来,时不时就有疫情小爆发的新闻,很多行业受到疫情影响,短期内疫情被完全消灭的可能性很低。
那么也就意味着,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经济冲击会持续存在,这为减按1%征收政策的延续提供了现实需求。
再一个就是减税降费的政策延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这些年经过几次调低,17%—16%—13%,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直是3%,虽然看着比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低很多,但是由于不能抵扣进项,其很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未必就更低。
那么,即使没有疫情的影响,老周认为调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也应该落实下来了。毕竟现在很多小微企业的利润是越来越低了,应该减轻税收负担。
假设2022年小规模1%征收率优惠政策不续接,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应对?首先当然是在2021年底前,对还没开好发票的业务赶紧把发票开出来,免得把那些本来是2021年的业务放到2022年去开3%的发票。
还有一点也可以重点考虑一下,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你也可以通过申报提前预缴税款,不过你先要跟专管员沟通,你就说你有些业务已经发生了,暂时还不需要开发票,但你可以先把增值税交了,等2022年的时候你还可以按1%征收率补开发票。
最后一点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税率变化可能增加的税费负担要考虑进去,别等税交后成了笔亏本的买卖。
总之,税费的政策变化肯定会影响企业的收益的,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很有必要。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