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扣除率,什么发票可以抵扣税?
我理解题主的问题是一般纳税人凭什么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用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根据增值税及发票管理有关政策,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包括以下几种: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是最常规的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纳税人通过扫描认证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实现抵扣。抵扣的税额根据票面上注明的税额确定。
传统的认证抵扣发票方法主要是通过扫描仪对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进行逐份扫描认证,采集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开票方识别号和购货方识别号等7大要素,通过后进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并导入到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二,实现抵扣。但是这种方法弊端很多。首先要在当月月底前完成扫描认证,否则跨月了就只能在下个月抵扣,如果购货方没有及时收到专用发票,就不能当月抵扣,那么进项税额就少了,有可能当月的应纳税额就很大,需要垫付很多资金,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资金压力。其次,对于进项发票数量很大的企业来说,逐份扫描也非常耗时耗力,遇到扫描仪机器罢工或者系统无法识别票面数据,就需要手工录入发票票面信息和密码区的密码,那就悲催了。第三,很多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专门购置扫描仪的,就会在月底集中到办税大厅的自助服务区扫描,所以每到月底,自助认证发票的自助区就人满为患,办税秩序混乱不堪。
随着国家“放管服”的改革进程的推进,税务总局推广通过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网上勾选确认进项发票的改革举措,从最初只对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纳税人开放,到逐步放开至所有一般纳税人,均能通过网上勾选来实现抵扣。网上勾选确认进项发票的优点很多,首先是勾选确认的发票不必等收到纸质票才能操作,只要开票方上传了开票信息,购货方可以查询到电子数据信息就可以勾选,避免了纸质发票在快递过程中的延误、丢失等问题;其次,勾选确认的期限可以截止到次月征期的最后一天,大大方便了纳税人,不必在上月月底就完成勾选确认。第三,勾选确认可以在网上全程完成,不必再购置扫描仪,也不必去税务大厅认证,节省了财务人员很多时间,也为企业节约了设备成本。同时,万一无法在网上查询到发票的电子信息,还可以到办税大厅的扫描仪上现场扫描,提供了兜底的解决途径。可以说,增值税发票的勾选确认是一个非常好的改革举措。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即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一种特殊的行业发票。因为机动车销售的信息较多,普通的增值税发票版本设计不足以完全显示机动车各种信息,所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独存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如果开具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是3%,如果开具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适用税率是13%。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达到月度或者季度起征点,免征增值税,但是下游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就出现了“上游免税、下游抵扣”的奇特现象,有点类似于农产品销售发票。
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是凭借票面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进项。扫描或者勾选确认的方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四、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全部或部分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凭借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按照9%的扣除率,把票面上的价税合计额换算成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当然了,购进农产品除了凭票抵扣外,还有一种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的当期,凭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9%扣除率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如果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还可以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扣除1%,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目前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仅限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含财政票据),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
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注明“通行费”字样,只能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进行抵扣,不能通过扫描纸质发票进行抵扣。
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仅限于企业的内部员工,或者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出差等用途。其他途径,如替企业邀请的专家、客户支付的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六、通行费纸质发票
这个已经成为历史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2018年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用于抵扣,用户如需抵扣税款,需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行费发票主要是高速公路、一二级收费公路、桥梁、闸的纸质通行费发票。截至2018年6月底,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停止抵扣,只能通过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截至2018年12月底,收费的一二级公路、桥闸等的通行费也停止抵扣,只能通过电子普通发票抵扣。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当注意的是:税收缴款凭证是“营改增”后新增加的抵扣凭证,该抵扣仅限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代扣的增值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代扣的增值税不能作为抵扣的凭据。
认证抵扣期限:
目前政策明确规定有认证抵扣期限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通行费电子发票,均要求在开具之日起360天认证、勾选或者申请稽核比对。
其他发票,如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是没有抵扣期限的。
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干八两烤烟亩产多少公斤?
亩产量120 kg (干),单价29元/kg,亩产值 3480元,扣除亩成本1500元,亩纯收益 1980元。
关于烟叶价外补贴的问题?
好像烟叶烟丝这块一直都不是特别清晰啊,也可能是政策在变化。
我在东奥14年的税法视频上看的是计算收购烟叶增值税的时候,是(实际收购价款+烟叶税)*0.13的扣除率。这里的烟叶税比较特殊,是先用收购价款+10%的一刀切价外补贴,再乘20%得到的。而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时,是实际收购价款。所以按这个理论的话,第二题计算的进项税是错的。不过我看了下,第一题的烟叶税计算的也不对啊,应该是(50000+18000)*1.1*0.2=14960。增值税应该是(50000+5500+18000+1500+14960)*0.13=11694.8。仅供参考。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区别?
1.凭票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抵扣
(1)农产品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运费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税能写管理费用吗?
地方教育附加税不能写管理费用。地方教育附加税是一项特定的税费,目的是为了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所以其征收的资金是要专门用于教育领域的。而管理费用,并不属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所以不能将其列入地方教育附加税的范围。地方教育附加税的具体用途包括提高学校的师资和设施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等。因此,在纳税时需准确理解税费的用途,以避免行为不当导致违规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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