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问题发票调整怎么调?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并且不超过企业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比如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1000元,业务收入100000元,1000*0.6=600,100000*0.005=500元,600元比500元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的只能是500元,1000—500=500元,就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元。
如果业务收入是200000元,200000*0.005=1000元,600元比1000元小,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的就是600元,1000—600=400元,就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元。
业务招待费怎么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假定某企业某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25 00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120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招待费所得税扣除标准2020?
答: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要调减,业务招待费有二种标准扣除方式,第一种按销售收入千分之五计算业务招待费,第二种如果第一种不到,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扣除。两都超过标准作税收调减,超过部分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里扣除。
汇算清缴招待费该怎样纳税调整?
汇算清缴招待费该怎样纳税调整?
其实看到这个题目,感觉有点熟悉,貌似我以前回答过这种类型的题目。
在我的概念中,所得税汇算清缴里面的招待费的调整,有个历史的变迁,以前是绝对数,现在是相对数!所谓的绝对数,也就是说,在过往的时候,招待费的调整是个绝对数,那就是销售收入的5‰,好比你有一千万的销售收入,那么你的招待费只要是在5万以内,你就是可以完全抵扣的,不存在其他的因素。
但是,历史的进程不是以你我的意愿为转移的,当今的政策已经改变了,变成啥样了呢?那就是销售收入的5‰与招待费的60%孰低的原则!
咱们还是以一千万的销售收入,5万的招待费为例!
按照以前的规则,这5万的招待费完全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列支,但是,但是,按照现在的政策,最起码招待费的40%是要做纳税调增的,也就是说,这5万里面,只有3万是可以税前列支的,而剩余的2万,则要做纳税调增!
以上的数字可能比较巧,俺们再来做个比较实际的例子!
A企业,上年收入为1000万,招待费为10万,说句老话,一千万的收入,十万的招待费应该绝对不是一个高比例的数字。在中国这种现实情况下,10%的招待费比例其实是不大的,但是,但是,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它不是以中国现状为前提的,它所遵循的就是企业所得税法,在这个法律下,它所衡量的标准只有两个:收入的5‰与招待费的60%!
就本例而言,收入的5‰为5万,而招待费的60%是6万,很明显,5万低于6万,所以该企业上年度的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就是5万,剩余的5万则要做纳税调增!
不知道我以上的解释您是否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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