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接手了一个地产项目的年度审计,正好碰上当地税务局严抓国税发200931号文的执行情况。这个文件在圈子里早就是老生常谈了,但真要把里面的纳税调整做扎实,那真是一场体力活加脑力活。我这一头扎进去,没日没夜地翻凭证、核成本,把那点门道总算摸清了,今天就给哥们儿姐妹们捋一遍我的实操过程。
第一步:死磕预售收入,把账面数强制“归位”
我进场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去销售部,把全年的预售合同台账全调了出来。很多会计习惯看账上的“预收账款”,觉得这就是全部了,不然。我拿着台账挨个核对,特别是那些还没正式网签但已经收了诚意金、定金的部分。按照31号文的意思,只要你钱到手了,不管你是挂在往来款还是预收,通通得按预计毛利率计征所得税。我一个一个把这些数抠出来,算出预计毛利额。这一步最容易出岔子,有的销售为了业绩,私下收的回款没报给财务,我就得盯着银行流水的备注,看到有类似“房款”字眼的,全给揪出来。这不光是调账,这简直是在当私人侦探。
第二步:计税毛利率的“生死时速”
定好了预售额,接下来的纳税调整重点就是那个计税毛利率。这玩意儿在31号文里可是有明确档位的,分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我当时做的那个项目在县级市,按规定是10%。但我发现财务小张之前图省事,给老板算账时全按以前的经验值5%拍脑袋。我赶紧把报表拦下来,按照规定的比例重新测算。这中间差出来的5个点,就是直接的纳税调增额。我拿着计算器在办公室里一通狂按,一看,光这一项补缴的税款就不是个小数目,那一瞬间,我觉得我这个博主的实干精神又升华了。
第三步:最让人头大的预提成本核实
31号文里有个特别狠的规定,就是关于“预提成本”。很多房企喜欢在竣工前多提点成本,想以此少交点税。我当时盯着工程部的合同,挨个对。重点看了出包工程的质保金和还没拿到的发票。按照规矩,预提的成本不能超过总预算成本的10%。我发现他们预提的装修费太离谱了,发票一张没有,全是自拟的预算单。我直接大手一挥,把超过比例的部分全做了纳税调增。那阵子工程部的老王见我就躲,觉得我是来砸场子的,我这是在救火,万一税务稽查来了,那罚款可比这多得多。
第四步:营销设施和临时建筑的处理
很多人容易忽略那个售楼部和样板房的处理。31号文写得很清楚,有些营销设施如果能拆掉重复利用,那是不能直接进开发成本的。我带着卷尺跑去工地看,发现他们的样板房是后期要拆除的,但账上直接全额进地价摊销了。我赶紧把这一块剥离出来,根据受益年限做调整。这东西看起来小,但几十个样板间加起来,那也是大几十万的波动。我就这么一点一点地磨,把账面和政策要求的偏差给抹平了。
第五步:结局与反思
忙活了快一个月,出报告的那天,我坐在办公室里把所有的调整分录又检查了一遍。执行31号文就像是在走钢丝,左边是公司的利润指标,右边是政策的红线。如果你不从头到尾把合同、发票、进度节点全部捋顺,光靠电脑里那点数据,那是肯定要翻车的。我这种野路子出身的实战派,最信奉的就是“证据链”,只要每一笔纳税调整都有对应的工程量单或者银行流水支撑,那心里就稳。虽然这活儿干得累,腰都要坐废了,但看到申报表平平整整,税务局那边也挑不出理,这种成就感,真不是拿那点奖金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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