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没有成本票怎么办,企业没有进项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没有进项发票是相当致命的。既没法抵扣进项税额,又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导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都偏高。
怎么办呢?首先要分析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原因,其次要根据具体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分析企业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原因。第一、行业共性问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或者选用简易计税办法,可以有效控制税负。
有一些特殊行业,本身是很难取得进项发票的,例如以人力资源作为主要成本的行业,像鉴证咨询、设计、工程监理、法律服务等人力资本密集的行业。
另外一项采石采砂、废旧物资回收、水力发电站等。
对于这些本身就很难取得进项发票的行业企业而言,政策上基本上给出了简易计税的选项,或者这些行业的税率本身就比较低,例如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税率是6%,并且允许按照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增值税。
所以这类行业不用过分担心没有进项发票的情况,因为你本身就很难取得进项发票,只需要按照政策规定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或者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只需要按照政策规定来操作,基本上税负不会太高。
例如,律师事务所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6%,可以按照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
采石采砂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也许有些人会说,就算有了加计抵减政策,税负还是偏高。
实际上增值税是针对增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鉴证咨询行业本身的利润率就比较高,增值幅度是比较大的,所以多征收一点增值税,本身就符合政策设计的初衷。
第二、企业本身的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进项发票。
对于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情况,往往是由于企业的采购方都是一些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自然人,因而取得进项发票比较困难。
有些一般纳税人为了降低采购成本,贪图便宜,往往到一些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或者小摊贩处采购原材料。而供应商往往有两个报价,一个含发票,一个不含发票。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无法取得进项发票,而在于企业是否愿意权衡利弊,付出税收成本。
对于有这类问题的企业,应当尽快改变思路,否则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受影响的不仅是增值税,还包括企业所得税。
部分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规避进项发票的难题。有少数一般纳税人,既不能享受简易计税,又不能进项税额加计理解,但是确实很难取得进项发票。
这里纳税人就相对比较艰难了,但是呢,税务总局出台了一项政策——允许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将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两个好处:第一、规避了一般纳税人无法取得进项发票,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难题。
第二、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允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虽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把一般纳税人排除在核定征收范围之外,但各地税务机关普遍上不允许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如果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对于发票的需求就没有那么迫切了。
办了税务登记后没去弄发票?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所得)以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
增值税是根据个体经营的销售收入进行计算的,目前优惠政策是按月不超过3万或按季度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只要有经营收入发生理论上讲就会有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与是否开具发票没有必然联系。个体经营收入可以划分为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
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是依据增值税纳税额计算缴纳的,如果没有应缴纳的增值税,这个两个税种也就没有应缴纳的税额。
个体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依据经营所得计算缴纳的,即我们通常讲的收入-成本费用(类似利润)。
备注:一般情况下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账务,所以税务机关都会核定每期的销售额或所得额。增值税是国税机关核定、个人所得税是地税机关核定。
个体户的一般纳税人?
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既然是一般纳税人了,没有进项或者进项不足,税收负担肯定会加重,而且存在风险!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既然题主说到自己是一般纳税人了,那么核定征收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下面咱们按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来分析。一、只有销项,没有进项或进项不足的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会加重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比如:有A、B两个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销售同样的商品,适用税率为13%,A和B都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进货成本均为80万元。其中,A的80万元成本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B的80万元成本未取得发票,仅有收据。1、增值税既然是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A应交增值税=100*13%-80*13%=2.60万元;B应交增值税=100*13%-0*13%=13万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假设A和B均在市区,适用的税率分别为7%、3%、2%。A应交附加税=2.60*(7%+3%+2%)=0.31万元;B应交附加税=13*(7%+3%+2%)=1.56万元;3、个人所得税A和B应当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不考虑其他因素A应交个人所得税=(100-80-0.31)*20%-1.05=2.89万元B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1.56)*35%-6.55=27.9万元。 经过上述计算,A和B同样是销售不含税100万元的商品,A应交税收合计2.6+0.31+2.89=5.8万元;B应交税收合计13+1.56+27.9=42.46万元,可以看出,缺少进项的个体工商户B的税收负担,远远高于有足够进项的A。二、只有销项,没有进项存在风险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是采取核定征收政策,且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达到年销售额500万元或者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才能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新开业的就不说了,试想一下,年销售额500万元,应该算是规模很大的了,只有销项,没有进项,正常吗?肯定不正常,对,税务机关也是这么想的!可能有人要说,我只有销项,没进项,大不了多交点税就是了!其实不是的,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现在金三系统的大数据比对功能很全面,马上金四系统会更加强大,只有销项,几乎没有进项,这肯定是风险排查的疑点,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说明,并可能招来税务稽查。现在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政策,虚开发票谋利,但愿你不是这一种。三、针对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问题的解决方案1、虽然是个体工商户,但是,既然是一般纳税人了,相信你的规模应该不算小了,那么,你应当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游供应商,如果是销售农产品的,可以以农产品收购凭据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2、既然都是一般纳税人了,观念要转变,坚决杜绝只看价格,不要发票的交易;3、如果实在是无法取得进项发票,那么,你可以在合理合法地前提下,再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业务分流,咱不做一般纳税人了,去当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政策;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的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的问题,后果很严重,必须尽快解决!小规模企业需要给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进项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到底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进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不管是对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有无进项发票直接会受到影响到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一、先来看小规模企业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的是简易计税方法,当期增值税=当期销售额*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为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所以没有进项抵扣,势必会增加增值税。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有无进项,对于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来说是无关的,小规模企业不能抵扣,增值税只跟销售额有关系。
既然有无进项不能影响小规模的增值税,也就不能影响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附加税,下面再看企业所得税。
既然有销售,那就意味着一定会有商品出库,既然有商品出库,那就肯定有生产成本。成本和收入是互相匹配的关系。可以说有收入必然会支出成本,而有了成本,必然会在某个时刻换来收入。但是题主这里所说的没有进项,指的是取得了货物,但却没有取得购进货物的发票,所以这部分成本不能按照税法的约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必然会虚增企业的利润,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以一旦购进环节取得了发票,必然需要在销售环节完成整个流程,不管是开票收入,还是无票收入,都需要确认收入。相反,如果购进没有取得证明购进成本的发票,结果就是虚增自己的利润,多交企业所得税了。毕竟3%的增值税征收率和25%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相比,增值税还是占据优势的。
总结下,小规模企业有无“进项”,对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没有影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的所得税的增加。
二、来看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是价税分离的,可以这么理解,税率高,税额高,可以抵扣的进项多,应交增值税就少,同时税额高了,可以进入成本的金额就低,成本低了,才能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所以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发票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有无进项不仅影响增值税,附加税,还有企业所得税。
现金流是企业的血液,如果增值税过高,势必会占用企业更多的现金流,对于企业的经营也没有什么好处,一般纳税人企业更应该取得同等税率的进项发票。
农业公司主营生鲜食材配送没有进项发票如何节税?
主营生鲜食材/配送的农业公司没有进项发票如何节税?申请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条件是什么?这是你的问题总结,分析如下:
一、农业公司要节增值税,就应该取得符合增值税进项抵扣条件的发票。注意,这里的发票有内涵,它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
(一)向一般纳税人农业企业采购获取专用发票;
(二)向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获取普通发票;
(三)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注意:第(一)按票面税额抵扣没异义;
第 (二)按销售额*扣除率计算抵扣;
第(三)按收购价*扣除率计算抵扣;
二、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申请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设备;
(二)具备收购业务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三)拟收购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列举的农产品;
(四)生产单位对外销售耗用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列举的农产品;
(五)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开具发票并及时上传发票。
综上所述,总结如下:
第一,农业公司从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的初级农产品,是免税的,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入账并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农产品收购发票主要征对农业生产者个人,征对单位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无疑问,这里尤其要引起高度关注是普通发票也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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