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时间,税法关于设备制造与安装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 必须确认收入交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吗?
- 国家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 江西连杀3人命案嫌犯曾春亮?
- 工资由第三方发放且没有签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时间,税法关于设备制造与安装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必须确认收入交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吗?
不一定,关键得看是不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条件。
要整明白这个问题,咱们首先要把会计收入确认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弄清楚了。
会计收入确认原则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条件有五个: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这些条文的理解应该都不难,重点说说其中的第四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也就是说你这东西卖出去了,大概率能收到钱,什么叫大概率呢?会计要求是50%以上,但实际操作中基本都是蒙,这能不能收到钱谁能弄得准?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只有四个,也就是少了会计收入确认的第四个条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大家应该看到差别了吧,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口径比会计收入的口径要宽。简单理解就是,会计上确认收入更为谨慎,如果回款的可能性高于50%的话,那才算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是不管你这钱能不能收回都要确认收入交企业所得税。
学习过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就会发现,开出发票且收到货款并不意味着就要确认收入了现实业务中的预收货款就属于这种情形,开了发票也收了钱,但货物还没有发出,并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
所以题主所说,年底开了发票收到30%货款这种情形,不一定就要交企业所得税,假如你是预收款性质,就不需要确认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在会计上体现的就是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会计上也不确认收入。
当然,如果你合同签了,货也发过去了,尽管还没收到钱,那是属于赊销,你这就应该确认收入交企业所得税了。
但在这有个特殊情况,就是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是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很多企业为了少确认收入规避企业所得税,把实际应确认收入的销售额放到预收账款,并且进行长期挂账。当然,往来账也是税务局查账的重点。
总之,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跟企业收不收到钱没有必然的关系,关键看符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
国家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3)
第十七条以工代赈项目主要依靠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建设,并支付劳务报酬。在项目前期工作和计划安排中,应结合当地农民务工收入水平确定劳务报酬。各地区、分行业劳务报酬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八条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责成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所在地农民积极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参加。尽量提高劳务报酬占总投资比重,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劳务报酬发放应当公开、足额、及时,严禁克扣、拖欠。
第十九条以工代赈项目应当按照相关工程标准设计,并组织施工。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确定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除技术复杂等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可以不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施工、监理、财务、验收等档案的管理,长期保存劳务报酬发放档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3号)有关规定管理。以工代赈项目的具体补助标准可在国家控制范围内由各省根据不同类型项目自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协调和配合资金管理部门及时按照以工代赈计划拨付资金。
第二十三条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项目管理费外,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也可以在地方投资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各省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减免贫困地区地方投资的政策规定,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安排以工代赈省级投资。地方投资与中央投资统筹管理和使用。可以整合其它渠道资金或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健全以工代赈管理机构,充实干部队伍,有计划地组织以工代赈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交流和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十六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约束机制。以工代赈工作人员应当心系贫困群众,按章办事,廉洁自律。
第二十七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以工代赈工作总结和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以工代赈政策、成效和经验。
江西连杀3人命案嫌犯曾春亮?
近日,江西逃犯曾春亮杀人潜逃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但是过去的这么多天时间里,他为什么没有逃到外省去呢?
我觉得他也想逃到外省去,更想逃到国外或者月球上去,但是实力不允许啊!如果出省逃亡的话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西边的湖南和东边的福建。因为从地图上看乐安县厚坊村的地理位置,这两个省离的最近。但是地图上看起来近也不是说走个几百米就到的那种,要想往这两个地方逃,必须得借用交通工具。那么,他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
1、火车、汽车、飞机?显然不可能…因为乘坐这些交通工具,前提得有身份证才行;而且他犯案后已经成了特大新闻,而且当地警方已经将悬赏奖励提升到了30万,也就是说这个杀人光头的样貌已经是妇孺皆知了,所以别说安检,只要他走在人多的地方就很有可能会被发现。
摩托车、电动车或者自行车逃出省,我觉得也不可能…因为用这些交通工具出省的话必须得上路,那路上监控那么多,加上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后,路口都有可能设了关卡。只要光头特征的人骑车出现第一时间就会被人发现。所以我觉得他为什么一直没被抓到,很有可能就是一直藏在某个地方,不在公共场合露面。
步行逃出省?虽说有这个可能性,但是难度系数非常高…首先,步行外逃的话必须要翻山越岭,在这个季节,天又这么热,首先就得扛得住蚊虫叮咬,而且在山里面谁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突发情况,比如毒蛇啊猛兽啊都有可能出现,而且这可不是说躲一两天就能结束的事情。所以,没有超强的毅力是不可能的。那这个光头嫌犯能行吗?我觉得肯定不行,他要是真能吃的了苦也不会有今天这地步。另外,据了解,嫌犯才刚出狱两个多月,之前因为犯盗窃罪入狱16年,这16年中国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加上他刚从狱中出来,很多新鲜事物都还没弄明白,估计连辨别地理方位的能力都没有,所以根本就逃不出去,最大的可能还是躲在某个地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光头嫌犯终落网…据知情人士介绍,嫌犯曾春亮骑摩托车一进入航桥村主路就被执勤人员发现了,之后一路跟随到拦截点将其抓获。曾春亮被抓后,警方从其摩托车上搜到了锤头和剪刀。
从最后被抓捕时的情形来看,嫌犯曾春亮是骑着摩托车上路就被发现了,所以我前面也说了,他想通过摩托车逃走是不可能的,也就说他被抓前应该是躲在某个地方。因为正如嫌犯被抓时所说的那样,“如果我自己不出来,10天半个月都找不到”。
所以,正如我在开头说的那样,他也想逃出去但是实力不允许,只能躲起来才有可能逃避追捕,因为他只要一跑起来就会被发现,被逮捕。
最后,我想说的是:抓捕行动真的是太不容易了,这么多天人们一直悬着的这颗心也终于可以放下来了。首先向遇害的三人表示哀悼,再向所有参与抓捕的人们表示感谢!
工资由第三方发放且没有签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你跟用人单位签了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跟第三方签了有劳务合同。这个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了。
如果你没有跟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就得跟第三方签劳务派遣合同。
目前劳务派遣合同有三种类型的人在用。
第一:高级外聘领导,因为工资高,且用人单位希望做到保密的,通常是第三方发工资,而且招聘是通过猎头招聘的。
第二,生产线上的一线劳务工,这些是通过劳务公司直接招聘过去了的,所以跟劳务公司签的劳务合同。只是派到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跟劳务公司有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有的公司HR不愿意承担缴纳保险和工资发放业务,会把全员工资和社保通过第三方公司发放,这个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有劳动合同,而第三方就是代发工资和交社保。有的第三方公司只是代缴社保,用人单位HR把这一业务做了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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