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核定征收税率2%,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是如何规定的?
1、首先你要确定税务机关是采取的那种核定征收方式,是定率征收还是定额征收?一般情况税务机关都是采取的定率征收。
2、定率征收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取得的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税率下个季度的200万元外地收入,肯定是按200万元申报,但如果(呵呵,仅仅是如果)全年就只有200万元的收入,那么前面按收入2.5万*10%*25%申报的所得税时可以抵减的。
3、总之,如果是定率征收的核定征收方式,专管员让每个季报按收入2.5万*10%*25%申报所得税,(本没有2.5万收入),是不妥的。如果是定额征收方式,专管员可以让你公司这么申报。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2?
核定征收。实行核定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按8%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实际情况,以2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为营业额的2%)。
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税率:3万元(含3万元)以下税率18%,3万--10万元(含10万元)税率27%,10万元以上33%。建筑业的其它税率:营业税:税率3%。城建税:按营业税的5%计税。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至30%)*1.2%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扩展资料:
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就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后盈余,从而增加投资动力。新税法提高了内资企业在工资薪金、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方面的扣除比例。
同时在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方面不再强调单位价值量和残值比例的最低限,有利于企业的成本、费用得到及时、足额补偿,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再生产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
企业所得税的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代征有什么区别?
对查账征收的企业,从2008年1月1日起,国家新的企业所得法规定,实行25%的统一税率,核定征收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法定税率制定,以行业的纯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执行25%。税率15%执行对象是对于西部大开发的企业实行报批,审核备案制,有年限的规定。
核定征收税率是多少?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4%*25%
收入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是不含税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
核定征收的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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