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例子讲解一下,增值税发票如何计算抵扣?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假设增值税率17%,并且购进和卖出环节均适用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117元原材料,100元是不含税价格,17元是增值税额
原材料经过加工,生产出产品,假设卖出234元。其中200元是产品价格,34元是增值税额
我们要交的部分是34-17=17元(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这就叫抵扣。
假如购进原材料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17元不能抵扣销项税额,那就交34元增值税。
增值税是由谁承担的?
增值税最后肯定转嫁于最终消费者,我们来做个32寸电视机的生产销售过程假定的简单计算,首先电视机分为液晶面板、驱动电路板、开关电源板、电视机塑胶外壳、外包装及辅助材料等五个供应商,通过电视机总装厂到家电卖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上。
液晶面板含税600元,驱动电路板80元,开关电源80元,塑胶外壳75元,外包装辅助材料30元,以上成本总计865元,这些供货价格已经包括增值税,同时也包括地税的教育费城建费附加,大约等于增值税税额×0.1,我们假定这些零配件供应企业的毛利率为20%,那么增值税为(865×0.2)×0.17=29.41,地税为29.41×0.1=2.94,合计为32.35
电视机通过生产装配销售层层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上后价格为1250元,国税为(1250-865)×0.17=65.45,地税65.45×0.1=6.54税金共计71.99
消费者共计承担的税金为104.34,这其中并未计算零配件厂商上游供应商的税金,所有参与该环节企业25%的所得税还有房产税等等也未计算在内。
其实我国的很多小企业都想尽办法避开所得税,国家收上来的很少,一旦小企业老板不听话,这玩意一查一个准。窃以为税制真应该改革,现在已经步入无现金社会,个人和企业账目很好查,就别搞什么增值税了,统一搞所得税,赚了钱交税,亏本了就没啥事,这才是真正的给企业松绑。
为什么买卖增值税票违法?
首先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买卖发票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想一想,我们为什么要开发票给对方公司。是因为我们为对方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发票是个凭证依据。销售方凭发票做收入,而购买方凭发票进成本和费用,这是一条经济链条,而增值税是按照这个链条中实现增值的部分交税。如果随意开发票,不仅仅会使国家的税源流失,还会扰乱了经济制序,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再来说一说第二个问题,买来的进项票和销项票不是也在交税吗?
看起来好像确实都在各自的环节里交税了,但是举几个例子你就知道并非是我们想当然的那样。
以下的例子是不法分子的手段:
第1个例子:小王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开了一家公司,随后就领了10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网络上发布小纸条进行售卖,(这种就是常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通过向对方收取手续费的方式非法开具发票。发票开完就恶意走逃。
这种情况下:小王恶意走逃,一分税也没上交。而对方却抵扣了13%的增值税,并且如果进了成本和费用又白白抵了25%的所得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2个例子,小王开了一家原材料是免税的公司(比如说农产品之类),那么他开的销售发票自然就有源源不断的农产品进项发票(当然这是虚的,非法行为),于是他向对方也开具了发票。公司正常运营。
这种情况下:小王虚开销售发票的同时又虚开了农产品发票,导致进项税额抵扣税款虚增,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比较常见的非法分子虚开发票的行为。
但是日常中我们也会听到类似这样的案例:
A公司因客户是个人,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索要发票,这样会造成这些公司销售发票没开,于是就想利用这些发票卖给其他公司。这样子似乎A公司开了发票,但是链条错了。本身买卖行为到了个人后,个人取得发票,纳税义务就履行了。但是个人所要履行的纳税税款被这A公司因开具发票给其他公司,被恶意抵扣了。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总结:买卖发票是违法的,恶意买卖发票行为造成的税收流失。愿天下无虚开。
我是致会计,一个有趣的会计人。
增值税计算时除103是什么意思?
票面金额除以1.03是不含税的收入,即通常所说的主营业务收入。再乘以3%,才是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举个例子,发票5000元,除以1.03后,应该是5000/1.03=4854.37,这不是增值税,这个是不含税收入。再乘以3%,即4854.37*3%=145.63 这个才是要缴纳的增值税。
如何通俗解释增值税增值税发票?
我是财务开水洗头,欢迎订阅相关财务知识。
我们一项一项的来,先说增值税。本人对于增值税的通俗理解为"国家对市面流通产品征缴的税",即只要是个流通产品,都适用于增值税。
但是企业在经营时又卖东西又买东西,如果只按流通产品缴税,就回重复征收。所以增值税的缴纳标准为"销项税-进项税"。
而增值税发票就是承载增值税的一种载体,一方面它承担了发票的意义,即经营业务的发票行为;另一方面他肩负着国家征收增值税的目的,是税收征缴的手段。
与此同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那么多业务需要买东西,也有可能只卖不买,那么他们如果也按"销项-进项"征税明显不合理。
所以这一部分规模不大的纳税人被称为"小规模纳税人",他们只能收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普通发票是为了那些同样缴税,但任务不重的公司准备的。
所有内容为本人纯手打理解看法,如有纰漏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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