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律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法律依据是信托法、基金契约。而公司型基金组建的依据是公司法。
2、 法人资格不同。契约型基金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3、 基金发行的凭证不同。契约型基金发行的是基金单位,也就是受益凭证。而公司型基金发行的是股票,投资者可以从股票市场上购买该股票。
4、 投资者权利不同。投资者在购买了契约型基金的受益凭证后。也就成为了该关系的当事人,同时也是受益人,但是对资金的运用并没有发言权。投资者购买了公司型基金发行的股票,也就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决策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有参加股东大会和行使股东权利。
5、 融资渠道不同。契约型基金不可以向银行借款,公司型基金的法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到银行办理借款。
6、 基金的运营方式不同。契约型基金会设置一段期限,在契约期满后基金运营会终止。公司型基金具有永久性,除非该公司依法破产,进入到清算阶段。
契约型基金超全解读?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 fund),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
契约型基金的优势
1、募集范围广
单只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投资门槛 100万元(《证券投资基金法》);而通过通道发行的私募基金只有 50 个小额(100 万-3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超过五十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因此,契约型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基金募集范围更广。
2、专业化管理,低成本运作
契约法律关系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
仅需通过基金合同约定各种法律关系,避开了成立企业(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所需的工商登记及变更等手续。
而且契约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如果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不必再通过通道发行,简化了发行流程;节省了通道费用(现在的通道费用大约为0.4%左右,之前的通道费用不仅更高而且还会设保底金额)。
3、投资范围广
避免了很多投资限制,比如通道机构会在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中设置投资限制条款,限制个股比例、多空单、仓位等;私募机构不能自己下单,只能通过授权给通道机构统一下单等。
4、决策效率高
在契约框架下,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把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管理后,投资者对财产便丧失了支配权和发言权,信托财产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所以,契约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高。
5、税收优势
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因此只需在收益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免于双重征税。而有限合伙企业也不被视为纳税主体,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公司制企业本身为纳税主体(25%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
此外,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均采用契约方式设立,而公募基金享有较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6、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其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契约的订立可以满足不同的客户群。在法律框架内,信托契约可以自由地做出各种约定。契约可以有专门条款约定投资人的灵活退出方式,这是因为在集合信托的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可以制约的关系,某些委托人做出变动并不会影响契约型私募基金存续的有效性。此外,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也将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相比而言,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退出,往往面临繁杂的工商变更手续。
7、资金安全性高
在三种组织形式中,契约型基金具有最高的资金安全性,契约架构中可设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安排。受托人可以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但必须符合契约文件的约定,否则托管人有权拒绝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另一方面,没有受托人的专门指令,托管人无权动用资金。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置监察人对私募基金的管理运用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而有限合伙制基金在制度要求上没有托管人这一保障环节,更多的要依靠监事会或有限合伙人对管理人的监督,具有潜在的管理人携款潜逃的风险。
什么投资基金依托信托法建立?
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信托法组建的,也就是由委托者、受托者和受益者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由基金经理公司根据契约运用信托财产,由受托者(信托公司或银行)负责保管信托财产,而投资成果则由投资者(受益者)享有的一种基金。
为什么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
因为契约型基金本身不是法律实体,只是契约关系,投资者和受托人(主要表现为管理人)之间是复杂的代持法律关系,由受托人行使基金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而契约型基金本身无法参加派生诉讼,只能通过管理人代为行使权利,投资者很难控制;其次,契约型基金在工商局无法进行股东身份的登记。
再次,若基金进行境外投资,商务部也难以理解契约型基金的性质,很难获得审批;最后,在担保层面,因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登记机关不会予以登记,投资者很难实现担保权。所以说契约型基金没有法律主体地位,也不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因而存在相当的局限性。
什么叫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单位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及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契约。基金发行的受益凭证表明投资者对投资基金所享有的权益。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虽然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可以通过“申购”、“赎回”来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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