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的方法,interbrand品牌评估方法的优缺点?
西方对品牌或品牌资产(Brand Equity)的评估有两种基本取向。
一 是着眼于从消费者角度评估品牌强度,即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处于何种地位。比如,消费者对品牌的熟悉程度、忠诚程度、品质感知程度、消费者对品牌的联想等等。
从这一角度评估品牌,主要目的是识别品牌在哪些方面处于强势,哪些方面处于弱势,然后据此实施有效的营销策略以提高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或市场地位。
目前西方市场营销学术界主要侧重从这一角度评估品牌。
品牌评估的另一种取向则是侧重从公司或财务角度,赋予品牌以某种价值。
在公司购并、商标使用许可与特许、合资谈判、税收交纳、商标侵权诉讼索赔等许多场合都涉及或要求对品牌作价。
出于这种需要,许多资产评估公司纷纷涉足品牌评估,并发展起各种评估方法。
其中,设在英国伦敦的Interbrand公司(国内有学者译为英特品公司)可谓品牌评估的先驱,它所倡导的Interbrand方法在品牌评估实践中得到了较广泛的运用。
这一方法虽然也存在问题和局限,但鉴于它的影响力以及国内很多商标评估机构对它还不甚了解,在此作些介绍和评价,希望对推动国内品牌有所帮助
纳税评估未发现问题制作什么文书?
纳税评估未发现纳税人漏税的,可制作xx纳税人xx年度纳税评估检查报告书,内容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生产或销售能力、生产或销售情况、纳税情况等.
纳税信用评估D级怎么回事?
纳税信用被评为D 级,有两种情况。
一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为40分以下,也就是说扣分被扣的多了。常见的扣分项目有以下几项:
(一)账目混乱、原始凭证不实
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直接被扣减11分:
1、应设置未设置或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2、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3、账目混乱、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或原始凭证不合法、不真实的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发票管理不规范
1、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每发生一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扣5分。2、开具发票不规范。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每发生一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扣3分。3、发票丢失。实务中,企业可能把购置的发票丢失,也可能把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从其他纳税人处取得发票丢失。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每发生一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扣3分。(三)未履行税款扣缴义务
实务中经常发生的情形是企业向个人支付款项,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如向个人支付劳务费时,未按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每发生一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扣3分。
(四)税收优惠申报资料虚假
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虚假,直接被判定纳税信用为D级。
(五)多开银行账户不向税务报告
某些企业为了不缴或少缴税款,采取多开银行账户,向税务少报账户的方法。未在税务报备的账户,收取的款项不做会计处理,不予报税。
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直接被扣减11分。
(六)股权转让不向税务报告
实务中有些企业的股东发生股权转让,尤其是个人股东的股权转让,为了规避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往往只办理工商变更,不办理税务变更。
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或其他涉税变更登记的纳税人至评价年度结束时未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被投资方企业的纳税信用得分直接被扣减11分。
(七)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按照48号公告的规定,下列情形每发生一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得分扣3分:
1、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2、使用计算机记账,未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价格、费用标准信息而未提供的。二是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国税要对公司进行纳税评估?
国税要对公司进行纳税评估:评估纳税人税收经济关系的合理性,不是指申报数据所反映的税收经济关系合理性,而是申报应纳税额与真实税源之间的相关合理性。所以,纳税评估不是对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评估,而是对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经济效益的评估。
纳税评估与企业检查有啥区别?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到生产经营场地、开户行、车站、码头等实施检查的行为。
一、实施依据不同,税务检查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而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法并没有规定,只是在税务总局的部门规章里有规定;
二、目的不同,纳税评估主要以规范纳税人的申报行为、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的,而税务检查是在发现疑点后实施,意在发现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是一种相对很严厉的措施;
三、实施程序不一样,纳税评估一般是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通过筛选评估对象、案头评估、应对实施等当时进行,而税务检查既可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也可经由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等方式启动。
四、后果不同,纳税评估后若有疑点且难以被排除,一般是由纳税人自查补报,不会涉及到罚款,但是税务检查一般会同时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既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要罚款,涉及犯罪的,还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