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资产总额怎么算?
答,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1-12月每月的期初资产总额)+(1-12月每月期末资产总额)]÷24这是最正确的算法,统计上称为24平均法。一般我们就是将年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生育津贴?
一、先清楚税务规定——生育津贴是免个税的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出于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减轻女职工因生育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因此,对于不是生育津贴的工资,无论是产前假、哺乳假或产假延期等,企业发的工资,都应按照正常的工资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全员全额申报。二、其次搞清楚企业对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处理方式生育津贴,一般都是女职工产后将相关资料收集完毕后,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才去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因此,生育津贴达到企业账户的时间,一般都是滞后于女职工生产期的。为了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收入得到保障,大部分企业都会按照平常的工资水平继续发放工资。企业申领回生育津贴后,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支付给女职工,但是需要扣减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并不扣减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因为企业福利待遇好或不差钱。因此,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企业需要扣回产假工资的
由于企业会从生育津贴中扣回产假工资,因此产假工资实质上就是企业预先垫资的生育津贴。既然税法已经规定生育津贴是免税的,那么在申报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免税处理。个人所得税作为免税处理,申报有3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方式:工资还是按照正常申报,但是同时申报与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后相同金额的免税金额,实际上申报的金额就只有 "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为应税工资。第二种方式:产假工资还是正常预扣个人所得税并申报,待到扣除产假工资后,在后续的工资个税预扣中也扣除生育津贴的免税额。第三种方式:产假期间工资,只申报"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为应税工资,其余部分不予申报,因为生育津贴本身就不是工资薪金。等到后期,生育津贴从社保局领回来后,员工与公司结算,如果公司还需要补充一部分的,补充部分也可以按照生育津贴算,而免个税。本人赞成按第三种方式处理,因为生育津贴本身就不是工资薪金。即便是第一种方式按照免税收入申报,但是会造成员工总收入的增加,可能会造成员工收入超过12万元影响汇算豁免的享受。为了确保企业申报的工资与实际支出的工资一致,建议按照第三种方式处理的,在发放代垫生育津贴的产假工资时就不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了,而是暂时挂在往来账中,等待人事部门从社保局申领回生育津贴等时再冲减往来。因此,对于企业会扣回代垫的生育保险的,不能仅仅是在生育保险到账后一扣了之,还要算好女职工免税的金额,千万不要给员工多扣与多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二)不差钱的企业不扣回产假工资,生育保险全额发给女职工的。这种企业虽然少,但是依然是存在的。对于这种企业的操作方式,发放的产假工资,就应该按照正常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全额进行申报。得到企业生育津贴后,再发给女职工时不扣税就可以了。因此,产假工资是否免税,就不该简单的一概而论,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形来决定是否免税。对前述的相关问题,用流程图总结如下:三、个税汇算时生育津贴按照免税收入进行扣减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个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生育津贴直接作为免税收入进行扣减,然后重新计算全年度应缴纳的个税金额。如果前期扣缴义务人对于生育津贴的个税政策不清楚等原因造成预扣预缴错误的,在此时可以得到纠正,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
1.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
3.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全年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全年劳务报酬所得收入×(1-20%)+全年稿酬所得收入×(1-20%)×70%+全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免税收入
5.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6.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税率表确定。
汇算清缴业务费怎么算?
企业在每年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对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一是企业发生的招待费最多抵扣60%;二是按营业收入的规定此例计算抵扣,但最多不超过实际发生招待费的60%。如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按千分之五的比例计算,15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按千分之三计算,但不超过实际发生招待费的6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预计利润怎样算的?
1、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
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
2、金融企业纳税四季度是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收入、成本、利润均按三个月的合计数填列(特殊行业除外如房地产),计税金额填写,纳税调整后的 【应纳税所得额】,即调整之后的利润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利息支出怎么计算?
关于税前准予利息支出的规定: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2、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上述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规定执行。
3、纳税人向本单位职工以及向其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经营性借款利息,也是按上述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规定执行。
4、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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