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个体户个税核定征收暂停,为什么不能申办2022个人所得税?
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日期需要在明年也就是2023年申报办理。目前还未到2022年汇算清缴期,因此无法办理2022年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宁波个体工商户取消核定征收了吗?
也就是说,延续多年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被取消,仅剩个体工商户可以继续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一则通告,也预示个体工商户核定征税优惠政策或将被逐步“取消”。
个体户为什么会被取消核定征收?
是因为这些商户已经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的管理条件,并且定期定额征收存在的定额核定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定额未能反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
所以,要逐步实现取消定期定额核定征收,能减少税源损失、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还有哪些园区可申请核定?
我国对核定征收一直都在关注,在2019年的时候,核定征收被全面清洗了一次,自那之后,很多地区都不能做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了,很多地方都只能做小规模的核定征收。
后来在2021年的时候,上海暂停了对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再享受核定征收了。随着上海园区的暂停核定征收,很多其他地方的园区也渐渐清退核定征收的企业。随着2021年最后一天国家税务总局的一则通知,让核定征收再次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凡是持有股权、股息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一律按照查账征收计征,不得核定。如果用核定后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去控股有限公司的话,确实能够减少很多的税务支出,但是这也会直接导致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的税收收入流失,特别是“核定征收”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中确实太抢眼了,有些人还会通过虚构业务来操作,这样一来怎么可能不被查?前面几个月的动荡基本上都过去了,很多地方对于核定征收也是避之不及了。重庆这方面的动荡也已经趋于稳定了,新的核定征收政策也已经出台了,目前在重庆有几个园区可以做核定征收政策。园区一:小规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可以继续申请核定征收,但是年开票额不能超过120万,季度开票不能超过30万,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0.6%!园区二: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能够核定征收,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核定为0.6%~1.2%(行业不同核定的税率不同)。园区三:只能核定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虽然现在重庆能够做核定征收政策,但是入驻的企业也应该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在开票是也应该合理的均分业务,单月开票在100万左右最好,分摊到每个月!自2022起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个消息个人认为不属实。2021年核定征收并没有完全取消,目前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采取的核定征收方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目前还并没有完全取消,不过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取消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
2.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核定征收改查账征收是税收征管的大趋势。由于我们国家地域辽阔,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大量个体工商户存在,短期内全部改查账征收可能不太现实。不过对经营规模很大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税务机关未来会大力推进查账征收方式。另外公司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来预计也会最大限度推行查账征收方式。
3.不管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纳税人都要如实申报自己应税收入等义务。如果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收入依据与实际情况相差超过20%以上,纳税人有主动更正申报的义务,并不是说只要缴纳了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的税款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方式隐瞒自己的实际巨额收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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