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分析模板,李宁怎么了?
一顶“帽子”惹了大祸!民族品牌李宁新品像“鬼子”?这设计我是新的欣赏不来!
最近的一次新品发布会,看看人家设计的衣服啊!大家看完怎么样?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恕我直言,是不是有一种鬼子进村的即视感啊?我相信,大家看过的人中十个人看了后,有八个人心里都会有不好的联想。
尤其是帽子上那个遮阳帘,太过传神了,精华中精华,看后久久挥之不去。本来是一个挺好的民族品牌,愣是给自己搞得倭里倭气的,实在无法理解这一做法。让人难以想象李宁这个品牌是一个曾经试图挑战过耐克的国货之光所做出来的傻事儿了。
但查过李宁的现任总裁,他叫钱炜,是一个日籍华人,他的日本名字叫做高坂武史。看到这大家现在有没有懂那么一点?我是有一点点理解了,我不敢说这是赤裸裸的文化入侵,毕竟咱也没有证据表明啊,但这确实太恶心人了。不明白李宁的高层和公关怎么会让这样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衣服,还能通过发布的。
更好笑的是,有的博主还试图为李宁洗白,解释无非就是说衣服的颜色受灯光与呈现方式的影响与实物是有差别的,而且帽子的款式也是有所差别的。为此我想说,如果脑子没有进水,不会说出这样糊弄人的话,大众有自己的分辨能力。难不成非得把鬼子的军服和帽子一整套都扣在你们身上和头上才会觉得是有问题的吗? 我本人对李宁品牌是有着独特的感情的,以前很喜欢这个品牌,价格亲民质量也好,普通人也能买得起。
2010年李宁大胆的改了自己的logo,李宁将“一切皆有可能”变成“让改变发生”,同时,将沿用了多年的李宁LN旧logo改为“李宁交叉动作”的logo。而在2015年品牌25周年庆时,“一切皆有可能”应该说还是李宁最广为传播的一句广告语吧,所以李宁又重新使用了“一切皆有可能”的口号。开始向年轻群体进军。事实证明李宁也赌对了,胸口上中国李宁四个大字,一时之间引领了国货潮流。
2021年李宁重启旧LOGO从1990-2021,在品牌成立的第 31 个年头,原本以为会是李宁开启的新篇章,然而今天李宁的这番操作让支持李宁品牌的人无比的尴尬,在爱国这一块儿上,李宁真的给鸿星尔克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了吧。
说实话李宁作为中国民族体育品牌,推出这样的奇装异服实属不该。完全不需要用这种方式赚取品牌曝光度和流量,就冲他们的“中国李宁”的爱国早就赚得盆满钵满了,大可不必如此。但如果李宁是为了迎合日本消费市场,那这个玩笑属实开过头了。
勿忘国耻,牢记历史。李宁原本身为国货之光,应该珍惜品牌效应,重视本土文化,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果连“名族的才是世界”的都忘记了,做不到传扬,那么也就失去了品牌成立的初心了,也失去了国人的心,因小失大, 得不偿失。
对于李宁发布的新品服装,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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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腾讯爱奇艺会员再付费?
理论上而言,你当然有起诉的权利,但是你起诉的结局只会有一个——败诉!除了白白送律师费给律师以及支付庭审的诉讼费之外,你最多就是有可能成为一时间的网红,除此之外,基本是一无所获。
在以往,三大视频平台(腾讯、爱奇艺以及优酷)仅仅是对新下映的电影会额外收取点播费(单集点播费一般为5元),但自从腾讯视频看到《陈情令》火爆之后,首开在电视剧开创提前点播收费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仅陈情令就给腾讯视频创收超过7500万元),之后的《明月照我心》、《没有秘密的你》、《从前有做灵剑山》,只要腾讯视频后台数据分析,稍微有较多人看的电视剧,那么每部都要在额外收费,会员瞬间变成了一种鸡肋。
在最早的时候,各个视频网站的VIP的特权就是可以享受全部的权限,所以很多人都购买了VIP(这也算是为了支持正版),但是随着VIP用户增多之后,视频网站开始第二波收割,推出了所谓的VIP分级:即白金VIP和白银VIP,白银的VIP只能去广告的,白金的客户才可以看VIP视频。随着白金VIP的客户继续增加,第三轮的收割就来了,超前点播费,而且这个点播费甚至已经超过了每月的会员费,比如这次的《庆余年》,收费高达50元,《陈情令》的火爆程度尚不足《庆余年》的一半,收费只有庆余年的60%,为腾讯视频带来了7500万元的收益,此次《庆余年》的超前点播赚个3个亿都不成问题,而且可以预见的是这将会是一个常态化现象,再往后100元,甚至200元的都有可能出现,可以肯定的说看一个电视剧超过一部电影的时代即将来临(因为视频网站已经被寡头垄断了)。
霸王条约对VIP二次收费违规吗?肯定违规,但是这些人,不要脸之程度完全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无论腾讯还是爱奇艺,在我们开通会员时,都会默认我们选择同意会员协议,在这个协议里规定了,他们有权更改VIP的会员权益,包括全部或者部分变更、调整、取消、增加等等,看到没,要是现在腾讯视频要直接把你的VIP权限全部取消,让你天天看广告,你在不爽都只能忍着,因为这个是你自己同意的。
不要以为我说会员看广告是杞人忧天,威人耸听,看看爱奇艺的会员协议里,现在已经写了,仍将(可能)接触到各种形式头发的商业广告或者其他类型的商业信息,而且写了这是您理解并同意的。
无论是爱奇艺还是腾讯,这些霸王条款都是违反合同法的,但是这些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把柄的,在最后都已经直接约定了双发同意前述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不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力”的条款。本身而言,腾讯和爱奇艺现在这些行为就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及排除VIP用户的主要权力,但这些都限定为你自己同意了,你主动同意让他排除的,所以这也就不算违规了,可谓是人至贱则无敌。
总结起诉的话,没办法,赢不了,用户协议里已经限定的死死的了。当市场形成寡头垄断之时,就是用户被收割之日,或者只有盗版是我们对他们最好的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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