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 核定征收,个体户核定的征收率是什么意思?
- 广州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 成都市个体工商户如何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 核定征收,个体户核定的征收率是什么意思?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率是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计算的一个征收率。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率是税务机关对个体户的所经营的行业,设定一个应税所得率,再乘以个体工商户五级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得出的一个核定征收率。有了核定征收率,日常申报时,只要根据营业收入乘以不同的征率,就可得出应交个人所得税。
广州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如下:
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
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门征税不变;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是税务局把同类纳税户根据规模、雇工人数、地段分成几个征税级别,对纳税对象依照标准核定纳税额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经营所得”税目,实行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2005]120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须健全和完善核定征收工作,对账证不全、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并根据纳税人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定额调整。 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查帐征收工作的基础上,对符合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采取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它合理的办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两种情况:
(一)采取定期定额征收,这种情况下,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是一样的,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无须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税征收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业主按以下公式自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当期营业收入×核定征收率
成都市个体工商户如何核定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在税务局那里核定每月的销售额,根据销售额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定出税额,比如一个月销售定额5万,那么每个 月核定税额300元。 那么无论这个月的收入是多少,只需要缴纳300元即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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