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纳税调整增加额还是减少额?
存货跌价准备是对“存货”资产的一个抵减项,可以视作一项“负资产”。
年度中,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对这项“负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如果补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增加了“负资产”,如果冲销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则减少了“负资产”。
用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调增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下一年,上年度发生的存货跌价准备又冲回的,同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之前确认过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出售时,会计上之前确认的存货跌价会冲减成本,导致会计利润增加,即存货跌价转销账务处理。但是实际税务利润没这么多(税务利润=售价-存货余额,非存货账面价值),这部分存货跌价准备需要做纳税调减。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因此在计算应交纳所得税时,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并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先确定应税所得,再乘以适用所得税率求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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