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办事负担,市残联、市税务局和市人社局优化流程、整合系统、数据共享,构建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业务系统,将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缴纳残保金和申请超比例奖励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模块,实现残保金相关事项线上办理。
一、征收时间
2020年度残保金缴费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仍在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过程中,应在申报完成后及时缴纳残保金。
二、征收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
三、征收流程
(一)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
1.2020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7月登录“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超过规定时限3个月后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后,系统生成单位2020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阅读确认承诺书内容,完成申报。(2021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2.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对残疾职工信息有异议的,按异议类型上传材料,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委等)处理,用人单位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查询异议处理情况。
提示: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20日。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继续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3.用人单位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应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继续办理残保金缴费或超比例奖励。
4.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可直接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缴费。
(二)确认应缴费额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显示用人单
军残证从哪年开始可以用审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减免费额: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以上但低于1.5%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50%计算减免费额;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10%计算减免费额。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2020?
1.暂免征收小企业残保金
公告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解读:只要企业在职职工人数≤30人,在2020年-2022年期间,均免缴残保金。注意,不再要求必须注册3年内。
2.实行分档减缴残保金
公告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残疾人就业比例≥1%,减缴50%,即按照应缴费金额的50%缴纳残保金;企业残疾人就业比例<1%,减缴10%,即按照应缴费金额的90%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缴纳和申报?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机关征收。
2.按上年度职工人数的1.5%计算应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数。剔除已安置的就业的残疾人数,安置不足的人数,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职工工资,计算出来的就是应缴纳的残保金。
3.由企业事业等单位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年度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流程:
1.打开本省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2.登录后,“我的待办”栏显示残保金申报任务,点击右侧“申报”即进入申报界面。也可通过打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非税收入申报”下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路径1
路径2
3.根据需要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属期选择“按年申报”,确认税款所属时期(2022年应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的残保金),点击进入“下一步”。
4.进入申报表页面,据实填写信息。
各栏次填写说明:
5.填写完相关栏次信息,系统自动识别缴费人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计算本期应补(退)费额。
①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②分档减免:
注:以上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均为申报期)。
6.表格下方填列经办人基本信息后,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缴款界面。也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缴纳”模块,选择相应缴款方式缴纳费款。
7.申报完成后,可从首页“我的待办”查看申报缴纳情况。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企业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所缴纳的一种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等。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标准为其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其中0.5%用于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1%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
企业每年需在当年5月1日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缴纳上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需要注意的是,单独生产经营且聘用不到10人的企业可以暂缓缴纳,但是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并获得批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残保金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简称,是中国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而成立的一笔专项资金,由残疾员工人数占比不足1.5%的用人单位所缴纳,具体的缴纳方式为:缴纳金额=(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员工总人数*1.5%-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残疾员工总人数)*用人单位上一年员工平均工资。不过在2020年因为特殊原因,中国对残保金的缴纳推出了分档减免的政策,具体如下:
1、残疾员工比例在1%-1.5%之间的企业,需按50%的比例缴纳残保金;
2、残疾员工比例在1%以下的企业,需按90%的比例缴纳残保金;
3、在职员工总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时无需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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